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增设总氮在线监控设施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建设资金18万元,来源于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增设总氮在线监控设施采购
2.2项目地址:清镇市
2.3本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为:18万元。资金来源: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资金。
2.4工作期限: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采购工作(含安装和环保验收)。
2.5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购买总氮在线分析仪一台,含安装和环保验收。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生产厂家资格要求: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氮在线分析仪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和完整的质量与售后服务体系能力。出售产品要有CMC和CCEP的证书。
(2)代理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出售产品要有CMC和CCEP的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生产商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
3.5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竞标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2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清镇市水务管理局三楼管理科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5)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6)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8〕12 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地址:清镇市
联系人:郭远
电话:0851—825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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