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工业废水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4-02-21 09:37:18
第十二条(电子联单) 本市船舶水污染物的交付、接收、转运和处置实行电子联单管理。船舶以及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单位应当使用规定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准确计量船舶水污染物,并如实录入。
类别:农村污水来源:环境经济杂志2022-03-03 17:24:31
重点关注并提出资源环境约束下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推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强滨海滩涂湿地保护管理、尽快研究开征碳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黄河建设、加强个人碳排放行为规范法制建设、促进生活污水热能回收再利用、加快在长江干线推广船舶水污染物
类别:工业废水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03-04 15:02:06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余国东建议,健全船舶水污染物“上岸转移”监管体系,在长江干线禁运苯类危险货物。...为此余国东建议,通过完善法规体系,完善“船—港—城”接收转运体系建设,健全联合监管制度,健全船舶水污染物“上岸转移”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