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综合来源:中国环境报2019-10-29 09:01:53
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加强新生产销售车辆监管,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优化道路规划和管理,鼓励燃油机动车停车熄火,降低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目前,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方面,京津冀三地还存在监管数据不共享、异地执法难等问题,需要通过区域立法协同加以解决,实现重要监管制度和措施的协调和一致,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区域协同监管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