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工业固废来源: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08-16 14:26:48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场地平整、建(构)筑拆除、建筑施工、河道清淤或者道路开挖的许可文件或相关批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小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依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职权调整事项目录,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