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气体监测来源:上海环境2021-01-04 08:58:27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社会监测机构通过本市“一网通办”提交下列备案材料,如能通过“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库调用证照,可免于提交:(一)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二)经法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自我声明文件;(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