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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赤也焦化非法排污 负责人被拘留

2014-08-20 09:46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张藏领关键词:非法排污大气环境污染物处理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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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9时,由河北省唐山市环保局、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整治工业企业偷排偷放为重点,对路南区赤也焦化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企业涉非法排污,负责人被拘留。

在当晚的行动中,检查组发现赤也焦化有限公司的两座4.3米50孔的焦炉,至今尚未建设干熄焦、膜处理、堆取料机、脱硫废液提盐等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废水在线监测取样位置不规范、未安装流量计;脱硫设备停运,新建蒸氨塔未投入使用,二氧化硫排放超标6倍以上。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用于熄焦,导致有毒有害气体直接排入大气,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涉嫌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唐山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立即依法对公司副总经理黄某某、污水处理站负责人于某某进行传唤,二人交代了相关违法行为。目前,唐山市公安局已依法对二人予以行政拘留。

据悉,为认真贯彻唐山市关于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 7月1日至8月31日,唐山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集中整治偷排偷放为重点的“利剑斩污”零点行动,重点检查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偷排偷放、故意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做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相关部门联合实施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由环保部门调查、取证,并立案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依法刑拘。

唐山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唐山市环保、公安部门将继续发挥联动优势,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人员,对非法排污企业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切实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原标题:唐山环保公安整治偷排一企业非法排污,两负责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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