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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医院医疗垃圾应重点监管

2014-08-21 15:58来源:新消息报作者:质彬关键词: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医疗垃圾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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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银川市规定医疗垃圾不得私自倾倒、处置,由城管部门集中收集。但8月18日,(银川)环卫工人却发现不少医疗垃圾混杂在生活垃圾中,被倾倒在红花渠内。

从接二连三发现医疗垃圾这件事不难看出,尽管国家和宁夏于2003年和2004年分别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仍有单位和人员没能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总是钻监管上的漏洞,或耍“小聪明”,将医疗垃圾掺杂在生活垃圾中随意倾倒。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设置负责医疗垃圾管理的监管部门或专(兼)职人员。一般来讲,正规的大医院起码有专职人员管理此事,因为他们每日在住院部和门诊部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少,没有专人负责难以应付这些废物的收集工作。而规模很小的医疗机构,就很难做到设置专职人员,即便有兼职人员,如果不加强教育和培训,再加之缺乏法律意识和责任心,很难严格遵守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和管理的规定。

医疗垃圾含有大量细菌、病菌以及化学毒物,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就会污染公众赖以生存的水源、大气、土壤和各类食物,危害人体健康。一次侥幸行为事小,若发生了公害则事大。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起依规收集和管理医疗垃圾的责任,要责任到人,规矩到位。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清运,特别是那些中小规模、位置较偏远、容易发生各类废物混杂及随意倾倒的医疗机构,不能让其成了监管上的“漏网之鱼”。 

原标题:中小医院医疗垃圾应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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