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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严防重金属污染

2014-08-25 09:42来源:乐云网作者:张子强关键词:重金属污染污染防治有色金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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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要求,楚雄市环保局对辖区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要求严防重金属污染。

楚雄市使用专项资金的企业为一家,即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12月批准给予该公司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140万元,用于建设含砷废渣治理工程,工程包括厂内中和渣应急设施及苍岭渣库二期工程两部分。检查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复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相符合。其中厂内中和渣应急设施已于2012年3月底完成建设,并通过了楚雄市环保局的环保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验收。苍岭渣库二期I区也已竣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于2013年6月10组织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

该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情况规范,140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用于厂内中和渣应急设施及苍岭渣库二期工程,专款专用,无资金挪用现象。其中厂内中和渣应急设施使用117.3万元,苍岭渣库二期工程使用22.7万元。厂内中和渣应急设施项目进行了项目审计,审计报告已出具。

2013年,云南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开展了2010年至2012年中央级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核查工作,核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施工进度延后,未按计划工期施工。之后,公司迅速筹集资金,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最终完成苍岭渣库二期Ⅰ区工程,今年内可以完成验收。

下一步,楚雄市环保局将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验收准备工作,与上级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工程项目完成验收,为专项资金使用画上圆满句号。

原标题:楚雄严防重金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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