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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

2014-11-28 13: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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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新疆建设兵团获悉:“十二五”以来,兵团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三化”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增强维稳戍边能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上迈出了强劲步伐。由于兵团特殊产业结构及经济社会所处发展阶段、发展特点和产业区域分工,兵团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异常艰巨,已成为影响兵团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短板之一。现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就推进兵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一系列有关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决策部署,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以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建立和实施严格的节能减排降碳制度,健全严格的目标考核机制,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调整优化结构、突出关键环节、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坚定不移推进节能减排,走发展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发挥兵团生态卫士作用,推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下降3%;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零增长,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15%、13%以上。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工作目标(节能降碳控制目标分解附后)。

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

(三)严格实行行业、产业准入区域限制。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41号),各级各有关部门严禁审批、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把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电力、造纸等行业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把好新上项目关,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质量等指标约束,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实行项目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电力、造纸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污染减排等量或减量置换。对能耗强度高于兵团平均水平或污染排放强度超出总量控制计划的师(市),不再审批、核准或备案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建设项目。(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建设(环保)局、国土局)。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实行落后产能淘汰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要求的落后产能,以及不具有能源利用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水泥行业在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关停一批相对落后水泥产能生产线。加快淘汰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限期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鼓励用能单位加速淘汰、提前淘汰限制类用能设备。禁止列入淘汰目录设备的制造、流通、销售等,从源头上杜绝淘汰设备的使用。(负责部门:工信委、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行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师(市),暂停该师(市)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对未按规定开展能评、环评,或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建设(环保)局、工信委)

(六)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鼓励各师(市)加快服务业和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力争到2015年末兵团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30%以上和3%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办发〔20134〕30号),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产品,努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环保服务业,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建设(环保)局)

(七)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煤炭消费为主的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除由国家核准外,其他项目全部由兵团核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的兵团城市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加快发展、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气化兵团”工程,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建设(环保)局、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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