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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零容忍”打击偷排污染物行为

2014-12-17 11:06来源:河源日报作者:李天鸿关键词:环境违法污染物排放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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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河源市环保局出台专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提出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工业企业的排查力度,“零容忍”严厉打击偷排、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河源市环境安全。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时间为本月至2016年3月,长达16个月。

据介绍,市环保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将对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未通过环保审批先建设、未通过环保验收先投产的建设项目;排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现象;排查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排查企业是否存在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排查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不能正常运行并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表示,将从严从重依法查处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建或停产,并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企业,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限产;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或关闭,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则依法强制执行。对造成污染事故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环保局要求,全市环保部门将以此次打击“偷排”专项行动为主线,将其贯穿于日常各项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之中,创新执法手段,强化日常监督与监测,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企业守法的指导和培训力度,督促企业依法领证排污,杜绝偷排、超标准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除执法到位外,要督促整改,及时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抓出成效。要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采取排查、暗查、不定期突击检查以及节假日巡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排查力度,对偷排、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全力保障河源市环境安全。

市环保局表示,将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林业、国土、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和区域边界联动执法,完善巡查监管机制,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河源市环保、公安、检察机关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规范、及时、有效地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犯罪,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健全环境资源管理方面的问责制度,进一步落实市、县、镇、村四级监管责任。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偷排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决不手软,依法该处罚的一律处罚,依法该责令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依法该关闭的一律关闭,依法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办人情案,决不以罚代刑,决不姑息放纵。

原标题:“零容忍”打击偷排污染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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