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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扣减4省区防治重金属污染资金

2014-12-18 09:14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鲍晓倩关键词:重金属污染环境监管污染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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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今天通报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考核结果。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10.5%,全国共淘汰涉重金属企业4000余家,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制革2580万标张、铅蓄电池5800万千伏安时。

据悉,2013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内蒙古、湖南、四川、陕西四省将适当扣减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严格责任考核,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管理,落实资金投入,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度,严格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重金属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5年底完成《规划》目标。

延伸阅读:

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六年降一成

原标题:环保部:扣减4省区防治重金属污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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