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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不守法” 牙齿安在?

2015-03-03 11:54来源:光明网作者:邓海建关键词:环境执法污染企业陈吉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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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下午,在被正式任命为环保部部长48小时后,陈吉宁在环保部与20多家媒体进行了座谈。陈吉宁在会上表示,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今后要让守法成为常态。(3月2日《京华时报》)

频仍的雾霾,污浊的江河,有毒的土壤……这都是老调重弹的话题,也是中国生态环境必须直面的严峻现实。据说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抵京,第一件事,就是抬头看天。有共识,才有对话的空间。新任环保部长的表态,情词恳切,话语铿锵,让公众看到环境执法的希望。

事实上,“穹顶之下”,当然不只是一个母亲与雾霾的“私人恩怨”。环保执法之软、之松、之弱,在独立调查中从传闻走向事实。最令人震撼的,是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坦诚之语:一名毕业生满怀壮志进入环保部门后,感叹执法权受限制,自己成了“吉祥物”;而环保部工作人员接受柴静走访时自嘲道,“(面对污染企业)我都不好意思张嘴,一张嘴人家就会发现我没长牙齿。”天真无牙的环保执法,说到底,不过就是“环保不守法”的戏谑表达。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环保法修订草案。环保法迎来25年后的首次修订,且这次修法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不少人认为,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怨声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的法律,因为它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且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不过,现实也告诉我们另外两个逻辑:一是有法可依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如果缺了后面几个落地的步骤,善法也只是画在纸上的“牙齿”。二是徒法难以自行。环保之事,既是环保部门之事,更是权力部门与公共社会之事。全世界最多的汽车在中国,汽车排放标准、油品质量标准、开车效率安排,都不是环保执法能直接纾解的症结。譬如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三条,只有当缺陷产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的危险时,强制召回才能生效。这也意味着,大货车不安装环保装置,因不算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而无需召回。

国家统计局2月26日刚刚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看到大气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重,还有一些非重点省份PM10浓度不降反升。这些数字里,也许有历史的必然,但究竟有几成肇因来自于环保执法的“温柔过度”呢?

当然,环保执法也有自己的苦衷。“环保不守法”,是个事实判断,在这个事实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环保执法太松软?如果环保部门继续沦为地方豢养的“家猫”,如果纠偏地方数字政绩偏好总是知易行难——那么,环保执法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恐怕还是要成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因此,改变“环保不守法”的现状,让环保执法长出牙齿,非靠承诺与官德,关键还得仰仗权责合理的权力架构。先理顺关系,再谈责任吧。

原标题:“环保不守法”,牙齿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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