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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企业为水泥企业挡箭不少

2015-05-22 15:21来源:中国水泥网作者:冉冉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水泥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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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以甘环公告发〔2015〕6号发布《关于2015年4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的公告》,新华网也以“甘肃公布22家超标排污企业名单过半数为污水处理厂”报道了相关消息。从公告看,甘肃省环保厅公告2015年4月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污企业有22家,在22家中有4家水泥企业上榜,也差不多占了2成,比例本也足以引社会所关注。也许因为在22家中,超标排污污水处理企业达12家,超过了半数,且本又是环保卫士的污水处理企业却沦为违法排放污水企业,令人匪夷所思。难怪有媒体将此称为“滑天下之大稽”。这一“滑稽”挡箭牌在一定程度上把人们视线吸引了过去,客观上有点“救”了水泥企业。

  这次公告的4家水泥企业涉嫌超标共有8个生产设备点9天时间,其中窑尾6个,占75%。窑头、煤磨各占1个。超标的大气污染物全部为颗粒物,超标倍数在0.05~8.81之间。由于此次数据超不超标仍按过渡期内执行2004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判定,有2个点超标倍数是0.05及0.12,似乎微不足道。但希望业内千万别不当回事,此次监控时间距2013版标准全面施行日期也就两个月了,如按新版标准计算,最少的超标倍数则是0.70,最大的超标倍数则高达15.34。

  这次公告的4家水泥企业同属一个企业集团,应该认真检查。在收尘技术相当完善的当今,全部“栽”在颗粒物排放超标上,应该不能以个别现象“搪塞”。说明企业在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方面存在不完善不落实的共性问题。按新修订《环保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公告的4家水泥企业必须按省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认真整改,而且宜按新修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整改为好。

原标题:[独家]污水处理企业为水泥企业挡箭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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