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山东青岛碱业等34家单位被处以环保行政罚款(全名单)

2015-06-18 14:28来源:信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徐永伟 在胶州市的刹车片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5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九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在胶州市的挂胶手套加工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5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天福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在胶州市未批先产汽车维修项目。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5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源宏祥纺织有限公司 在胶州市的纺织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5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大蓝门食品有限公司 在胶州市的食品加工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5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斯佰劳伦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在胶州市的手套加工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5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侯玉玲 在胶州市的手套加工项目未批先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5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老三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第七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水污染防治类”第QDOOHB-CF-WS-07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760元。

青岛太勋钢管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水。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第七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水污染防治类”第QDOOHB-CF-WS-07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667元。

青岛天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水。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第七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水污染防治类”第QDOOHB-CF-WS-07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702元。

青岛锦宜水产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水。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第七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水污染防治类”第QDOOHB-CF-WS-07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228元。

青岛金天阳发制品有限公司 的发制品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投入生产。胶州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建设项目类标准”第QDOOHB-CF-XM-06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青岛金天阳发制品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公司在胶州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私设暗管。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五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水污染防治类”第QDOOHB-CF-WS-08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6万元。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六条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大气污染防治类标准”第QDOOHB-CH-FQ-03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六条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大气污染防治类标准”第QDOOHB-CH-FQ-03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金洲热力有限公司 在胶州市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胶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大气污染防治类标准”第QDOOHB-CH-FQ-06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青岛埃德森木业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逾期拒不缴纳。胶州市环保局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和《青岛世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其他类标准”第QDOOHB-CF-QT-11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2752万元。

原标题:即时:青岛碱业等34家单位被处以环保行政罚款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环境保护查看更多>危险废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