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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费改税:一字之差的距离

2015-06-23 17:01来源:企业观察报作者:吴唐关键词:环保税排污费环境保护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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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终于要来了。

有人翻出了环保税立法的“黑历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讨论,其间有过环境税的提法,有过环保税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

不管怎么样,正如当年一位政协委员所言:环保税是大势所趋。

环保税问题今年已经有过一次讨论了,今年两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承诺要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

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出炉,有关环保税下一步如何与排污费衔接、如何与现有相关税收配合等问题也重新浮出水面。

费改税究竟改了什么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同时公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今年起施行的新环保法规定,排污费的缴纳人为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与排污费有关规定相衔接,征求意见稿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在多位业内专家看来,本次征求意见稿基本贯彻了业界一直呼吁的“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费改税究竟改了什么?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白彦锋表示,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强调的是通过惩罚等非常规手段来促进环保,而环保税则是常态下的经济调节手段。

“上升到法律,替代排污费的环境税就会更加刚性,大大避免了此前排污费落实到地方时强制性不够高的局面。”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直言。

也有不少人认为,环保税问题实质并不是叫费还是叫税的问题,而是财政问题。

2003年7月,我国开始全面施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根据规定,排污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排污费。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等。

但此前有报告称,这些年一直存在排污费征收面窄、征收标准过低、征收力度不足、征收效率低、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等问题。同时,由于排污费收入主要归地方财政,中央财政不参与对排污费的分配,削弱了中央对排污费的调控能力。

环保税旨在解决这一问题吗?答案不一。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担心地方怎么办。“原来的排污收费基本是专款专用,形成了一个环保投资的存量。如果环保税不专款专用,而是进入财政大盘子,那么,对于地方的环保投入来说,就产生了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她分析。

原标题:环保费改税:一字之差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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