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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罚4次还不整改 三门峡一电厂被按日计罚480万元

2015-08-06 10:27来源:东方今报作者:付雨涵 袁晓强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违法废水超标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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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污,还拒不整改,罚的就是你。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内4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罚款527万元。其中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因拒不整改,按日计罚共计罚款480万元。

三门峡一热电厂

又被计日连罚480万元

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县大营镇辛店村,是不折不扣的“愈罚愈勇”。早在今年2月6日,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1号机组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超标2.2倍,2号机组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超标3.3倍。2月27日环保部门复查时,2号机组仍在排污,未整改。省环保厅启动按日连续处罚:2月7日至2月27日,原定罚款8万元,21天连日计罚共168万元。3月19日,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排污仍未整改,启动对2月27日次日起至3月19日期间的排污按日计罚,20日共计罚款160万元。

今天,省环保厅连下两个文件,针对该热电厂整改不到位,再次实施按日计罚措施,3月19日次日起至4月18日期间拒不改正,30天计罚款240万元。4月18日次日起至5月18日期间拒不改正,同样30天计罚款240万元。

另外仨企业被罚47万元

另外仨被罚的企业是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濮阳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乡华星药厂,分别被罚8万元、4万元和35万元。

其中,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存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40毫克/立方米(排放标准200毫克/立方米),超标4.2倍。濮阳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验收不合格便投入使用,目前已被责令停止生产。河南新乡华星药厂废水超标排放,且有俩锅炉未取得环评手续,便投入使用等问题,目前已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其三个月内补办环评手续。

“罚款不是目的,主要得促使其整改,不再违法排污。”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称,若收到罚单,拒不交款,会交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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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按日计罚

根据《新环保法》要求,按日计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

2015年至今,环保部已对10个城市实施约谈,对污染企业按日处罚总额达2亿多元。今年上半年全省环保行政处罚立案1976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44件,处罚金额17197.78万元。

原标题:连罚4次还不整改 三门峡一电厂被按日计罚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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