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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新环保法后 那些被按日计罚的煤化工企业

2015-08-07 08:39来源:化化网煤化工微信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新环保法煤化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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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兖矿新疆煤化工被罚161万

因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问题,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被乌市环保部门处罚161.69万元。

据悉,这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乌市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家环境违法企业。

5日,记者从乌市环境监察支队公示的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中了解到,上半年,乌市环境违法案件共计34起,处罚金额达370.87万元。

其中,位于乌市甘泉堡工业园的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在环保部门一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已投入生产;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问题。乌市环保局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122.54万元的处罚。

然而,此后在乌市环保局再次对这家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仍然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遂再次对企业进行了39.15万元的处罚。

据乌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此前,按照旧环保法规定,环保部门能给予污染企业的处罚金额不高,震慑作用不大。新环保法实施后,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入了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的管理手段。

新《环保法》中,有一项规定最令违规企业油然生畏——对排污企业可以采取“按日计罚”的举措,来提升企业违法成本,遏制企业肆意超排和违法行为无限期延续的问题,这也成为给环保执法部门配备的“超级武器”。那么,除兖矿新疆煤化工之外,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环保法》以来,还有哪些煤化工项目遭遇了天价罚单呢?让我们梳理一下:

新疆: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热电分公司被罚208万

新疆环保厅5月公布消息,因超标排放污染物,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被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程序,26天计罚金额达208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新疆首例“按日计罚”案件。

据了解,哈密地区环境监察人员在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号发电锅炉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月1日至检查当天,烟尘、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持续超标。哈密地区环保局当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当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其未改正违法行为。随即,哈密地区环保局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计罚日期共26天,罚款金额为208万元。

原标题:新环保法后 那些被按日计罚的煤化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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