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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收环保监测权”防行政“审批数据”喝彩

2015-08-31 15:11来源:长江网作者:方红城关键词:监测事权环境监测数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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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作出全新顶层设计。梳理方案提出的新举措、新目标可以发现,上收监测事权,布设天罗地网,强化监管问责,将成为未来5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8月13日北京晨报)

目前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生产、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生态环境。日前,国办要求环保部上收环境监测权,并严查官员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这项规定能形成良好的倒逼机制,提高环保监测真实性、有效性、时实性和高效性,增加环保违法的成本,促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更加重视环境治理,值得肯定和点赞。

全国各地造成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粗放的发展方式。一些地方各类重工业、污染型企业多、杂,尤其是钢铁等企业排放污染严重,给资源、环境带来很大压力。小企业众多、大企业的减排也不利,甚至出现部分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非法排污,超标排污现象时有发生。另外一些环境监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存在失职或渎职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污染问题未能尽职追究。因此本规定的出台,对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负责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从而倒逼他们更加重视环境治理,对实现治理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且该规定属于政府规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强化了政府环境监管的责任,可进一步规范污染企业的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蔓延,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减排工作。

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但我们不能仅仅只是以罚代管,需多管齐下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

第一,搞好监督调查工作,统一布局,分类管理,把这项规定落到实处。治理环境污染,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接合的原则,实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政府部门应切实做好环境的监测调查工作,严惩环保数据造假官员。立足新颁布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加强环境执法监督。

第二,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违法的特别是未批选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环境违法问题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各地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治理方案,逐一处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治理目标和时限要求。

第三,大力发展环保科技,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鼓励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方面的科技研究和科技发明,并力求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对外相关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与应用新形式的环保理念与技术等。

原标题:为“上收环保监测权”防行政“审批数据”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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