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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云谈低价中标现象的背后

2015-09-22 08:2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徐海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绿色动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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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26.8元/吨的垃圾处理补贴费中标安徽省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这一中标价刷新了内地BOT建设运行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垃圾补贴费最低记录。

如此低的垃圾处理费引来热议,有人担心企业不盈利或亏损,甚至有人联想到,项目建成后,运营时环保不会达标。

如何看待这一中国特有现象,低价中标的背后又折射出哪些社会现实?

在技术拉不开距离的情况下,价格战成为必然

目前,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竞争异常激烈。一方面,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替代填埋处理正在获得社会越来越多认可。此外,采用机械炉排炉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成熟、收益稳定,随着这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越来越多,我国在相关设备国产化、成套化、标准化、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建设周期可以缩短到两年以内,比发达国家缩短一半。这也使得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成本、运行维护成本比发达国家显著降低。

与此同时,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焚烧垃圾的热值也会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服务覆盖面的不断扩大,需要焚烧的生活垃圾量也会相应增加,未来预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收益也是增长的。因此,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会成为抢手项目,参与竞争者会有10多家甚至20多家。

在技术上拉不开距离的情况下,价格战就成为必然。如果设定最低合理价格,那么参与的企业为获得项目也必然都按照最低价格报价。如一些地方的土方工程项目,由于参与竞争的企业多,最后只能靠抓阄来选定中标单位。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标如果不设最低价,并以低价中标为导向,企业为了获得项目,出现不择手段甚至越过底线的情况也就不足为怪。

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宽容”助长各种不规范操作

企业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如果没有适当的盈利甚至不盈利或者亏损去拿项目,这就是越过了底线。企业之所以敢越过底线,主要原因还是政府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

回顾一下近十多年内地企业BOT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

在内地BOT建设运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从一开始就伴随着超低价现象。2001年,国内第一个采用BOT建设运行山东菏泽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当时定的垃圾处理费是8元/吨,其后还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为20元/吨,30元/吨以及40元/吨。这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是流化床垃圾焚烧发电厂。

这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即使按照当时的国家有关政策标准,也是无法盈利运行的,但由于政府的“宽容”,这些垃圾焚烧厂可以通过多加煤、多发电获得额外收益,在煤价低时,这些垃圾焚烧发电厂收益还是很高的。

政府的行为缺乏有效法律约束,除了对违规行为的“宽容”外,还有多方面表现。比如亲商主义,过度保护投资方利益为投资方投资失误买单,照顾投资方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补贴、空壳项目转卖等等。

原标题:海云谈之——低价中标现象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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