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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腾格里环境污染案:企业产值增加背后是臭气熏天

2016-01-18 16:28来源:法制网作者:张驰关键词:地下排污沙漠排污内蒙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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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腾格里工业园区(又称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午的气温为-4℃,温度不算低,但西北风刮到人脸上还是很疼。与2015年9月相比,这里的街道更加萧瑟。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阿拉善左旗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新亚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渤亚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作出数额不等的罚金判罚,5名相关被告人也因上述相同罪名被判处刑罚及领受罚金。

由此,在2015年,腾格里工业园与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一度成为公众及媒体关注的焦点。

2016年年初,记者回访了“腾格里系列环境污染案”的主审法官赵瑞国。这段时间,赵瑞国并不轻松,虽已审结完系列案中的三起,但尚有两起未结案,加上手中还有其他案件需要审理,加班加点对他而言,是常态。

腾格里污染之殇

2014年9月,内蒙古新亚化工有限公司与阿左旗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渤亚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构成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染事件的主体,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工业园区、甘肃省武威市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的污染事件交叉发酵,一经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014年10月,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染事件引起党中央的重视,中央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查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相关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时任恒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葛建忠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授意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被告人田鹏,组织车间工人从厂区东侧向厂区外部南侧约400至500米左右的沙漠洼地铺设一条排污管道,截至2011年11月25日,该公司多次将三嗪酮车间的洗涤水、循环水和生活污水,通过该管道直接排入沙漠中。

2012年9月,新亚公司原综合车间主任孙宝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组织车间工人,从厂区内部污水储存池向厂区外部南侧约50米处一沙漠洼地,使用塑料管铺设了一条地下排污管道,将生产吐氏酸产生的工艺废水和车间冲洗水等有害物质,通过该管道直接排入厂区外的沙漠中。

几乎是在新亚公司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渤亚公司总经理孟庆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车间工人使用塑料管从厂区内部污水储存池向厂区外部南侧约80米处沙漠洼地铺设了一条排污管道,并利用该管道将生产2-萘酚工序的滤液和循环水的混合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沙漠中。

阿拉善左旗春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天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沙漠的行为与上述三公司极其相似。

产值增加的另一面

涉事的5家企业,全部都是当时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事实上,驻扎在园区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当地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为了利益最大化,加上优惠的土地、税收、用电、用水政策,企业接踵而来。这些高污染企业本已在国内发达地区没有生存空间,但与一些欠发达地区的GDP冲动搅在一起,往往能避过层层审核关卡,起死回生。

公开资料显示,腾格里工业园区规划控制面积为8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3.7平方公里。在园区发展高峰期,园区引进的企业近40家,“化工集群地”曾经是园区对外宣传的名片。

按照园区的发展蓝图,“十二五”时期,园区以煤化工、盐化工为基础,发展冶金、新型建材和精细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同时,以项目建设为依托,产业发展为动力,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生态环境建设为保障,力争三年内将园区打造成投资和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绿色生态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和自治区西部地区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十二五”末,力争两家企业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百亿企业行列,园区完成投资突破300亿元,销售收入突破300亿元,税收突破60亿元。

原标题:记者回访“腾格里系列环境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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