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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

2016-02-29 09: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环境质量水道环境污染长江经济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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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发改委获悉,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

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370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能源局:

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2016年2月23日

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长江流域是我国人口最多、经济活动强度最大的流域,也是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流域之一。当前长江干流总体水质较好,但部分支流污染严重,涉危涉重企业数量多、布局不合理、污染事故多发频发,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加,部分河段总磷、氨氮超标,船舶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江湖关系紧张,部分地区生态问题突出。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仅事关长江经济带发展,也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空间管控,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源头治理,注重风险防范,全面推进长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质量改善要求,改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更加注重断面水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坚持责任导向,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坚持突出干流,兼顾重要湖库、主要支流和重点区域;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流域联防联控、协同治理新机制,加快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全民参与”的长江水污染防控格局,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利用,促进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7 年,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0 年,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稳定保持在75%以上,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三峡库区水质进一步改善;太湖等主要湖泊富营养化得到控制。

延伸阅读:

两部委关注长江水环境 2020年水质优良比例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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