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会展正文

大气污染治理 听听两会代表怎么说

2016-03-07 09:16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两会代表环保会展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015年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如期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就在大会召开的前一天,北京市再次遭受雾霾侵袭。大气污染防治也再次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的话题。

加大秸秆还田技术创新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全国政协委员温香彩带来了“关于加大秸秆精肥还田新技术推广 破解秸秆禁烧困局”的提案。

“每年我国秸秆产生量约9亿多吨,但多年来都没有找到好的解决方案。”温香彩表示,出现地区性、季节性、结构性的秸秆过剩,致使农村一直存在乱丢乱烧的情况,不仅产生了雾霾,污染空气、水体,还会造成土壤板结,肥力减退。

要解决这一问题,温香彩认为必须将其归还土壤。而目前执行的还田方式对于环境、土壤和农作物产量、质量均造成了巨大影响。解决秸秆禁烧的困局,必须加大秸秆精肥还田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尽快出台秸秆还田的各项标准,农业部门还应该就秸秆还田形成统一的要求和标准。

“此外,在加强政策引导与技术扶持,促进村级秸秆收—储—运—用中心建设的同时,还要归口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并大力倡导扶持施用秸秆有机肥,促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的全国推广。”温香彩表示。

推进集约高效的能源消费方式

民建中央关心的则是煤炭高效清洁化利用的问题。燃煤排放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实现“黑色”发展模式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的关键。

针对我国统筹协调多领域联合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不够、控制煤炭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和标准执行不到位、运用经济与政策措施强制控制污染物排放力度不够等问题,民建中央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大力推进集约高效的能源消费方式。重点发展清洁燃煤发电、煤基能源深度转化、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广燃煤锅炉和窑炉污染控制技术,提高清洁煤炭消费比例。倡导煤炭按商品煤计量、按热值计价,节约优先,实现煤炭企业由生产销售原煤向销售商品煤、洁净煤转变。

加强统筹联动,合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规划和管理煤炭从生产、加工、运输到使用的全过程,统筹协调科研和生产应用环节,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发投入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在积极推动大型燃煤电厂采用洁净煤技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加快中小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推动散烧煤集中净化处理后再利用。

加大洁净煤产业发展的力度。制定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建立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应用与推广示范机制,中央财政给予专项支持。建立煤炭清洁化利用发展基金,解决技术研发及应用资金短缺问题。强化煤炭清洁利用标准的执行力度,健全市场减排机制,提高减排效率。

征收“雾霾税”和“拥堵费”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针对近期雾霾现象,他提议“治理雾霾要从源头入手,加强汽车尾气的治理”,提议征收“雾霾税”和“拥堵费”,以治理机动车尾气所产生的雾霾排放。

许健康委员表示,雾霾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从雾霾的来源看,汽车尾气排放占有很大比例,就北京来说,汽车尾气排放约占30%。据数据统计,201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北京超过500万辆,上海超过300万辆。”

许健康认为,汽车尾气将成为比工业排放更严重、更难以治理的源头。对于加强汽车尾气治理,控制雾霾源头,许健康提出以下建议:

控制大城市人口数量和汽车保有量,严管尾气产生的基础前提;

研究征收“雾霾税”、“拥堵费”,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提高尾气排放成本;

提高汽车综合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出行,降低尾气排放强度;

建设城市绿肺,提升尾气消化能力。

制定船舶大气污染控制法规和标准

除了秸秆和煤炭等传统的污染源,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等话题也越来越受关注。

截至2014年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港口的货物吞吐量达到82.8亿吨,8个港口进入全球十大港口排名,完成的货物吞吐量占比达到80%以上。但由于船舶在近岸海域和港口停靠期间排放大量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加剧了港口和临近地区的空气污染,对大气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巨大的货物吞吐量推动了经济发展,但规模庞大的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不容忽视。”在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农工党中央对于船舶污染这样描述。

在调研中,农工党中央发现,船舶大气污染管理体系基本空白、船舶大气污染缺乏相关标准、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和科研基础尚不完善,是我国船舶大气污染存在的短板。

为此,农工党中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要加快制定统一的船舶大气污染控制法规和标准。进一步理清远洋船舶大气污染的部门责任,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快研究并制定出台船用燃料油使用标准、船用柴油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完善船舶压燃式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依据。

要尽快启动排放控制区划定工作。针对外籍远洋船舶靠岸无法执行国内法规和相关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问题,需要通过设立排放控制区进行管理。建议国家统筹设立统一的沿海排放控制区,并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申请。若在全国港口设立统一的排放控制区确实有困难,可由交通部组织相关部门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区域分别划定排放控制区。

要研究制定港口岸电、低硫油使用的鼓励政策措施。对开展岸电设施建设和提供岸电使用的港口企业,或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岸电或低硫油的航运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国家或沿海各地政府应加快研究制定适用于港口船舶使用岸电和低硫油的补贴管理办法。

要加快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科研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尽快开展船舶大气污染物对重点地区大气污染贡献的研究,制定船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指南,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尽快开展主要港口船舶大气污染源清单的编制工作。电力部门尽快组织开展对港口和远洋船舶岸电改造的技术规范研究,并制定岸电改造技术标准,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技支撑。(来源:中国环境报、人民网)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治理查看更多>两会代表查看更多>环保会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