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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两会 关于环保问题 委员们都说了啥?

2016-03-10 09:56来源:新浪网关键词:雾霾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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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谈“治霾”: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压力山大”

“2030年是比较远,大气污染治理确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难题。”傅莹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方面作了很多努力,而且也感受到这种压力,有强烈的责任感。

“2013年副委员长率队进行专题调研,而且当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大气十条’;2014年我们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且推动修改这部法律;2015年听取了国务院的反馈报告,同时连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进行审议。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可以说是一年一个新台阶。”

人大代表包景岭:京津冀联动治霾将统一预警标准

包景岭曾是天津环保局总工程师,2014年退休后,依然从事环保工作,参与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会商。此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还就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了建议。

在现有五控对策全面加强的情况下,还需要分析今后会出现的新问题,比如去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审议时,我曾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推动农业大气污染治理问题,这个意见得到了采纳。

江苏多位代表联名建议鼓励拼车 设合乘专用车道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铁路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兼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姜曦晖建议,应该鼓励合乘拼车。这一建议,得到了江苏团多位代表的附议与响应。

社会宣传部门要广泛倡导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互助合作新风尚。交通、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乘用车安全行驶管理。政法部门要加强小客车合乘(拼车)中的法律关系研究,为妥善处理相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洞庭湖湿地保护立法空白亟待填补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说,“湿地、森林和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我国对森林和海洋的保护有了专门的法律,但湿地保护法律尚属空白”。秦希燕拟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在保护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环境影响评价法》亟待修改。

吴青:对生态破坏有责任的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2013年环保法修订启动后,吴青曾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参加专家评估会,她多次提出了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必要时应引咎辞职的意见。

吴青随议案提交的生态补偿法建议稿共7章43条,从生态补偿监督管理、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及补偿标准、生态补偿信息公开、生态补偿考核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建议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制度

国人大代表吴青3月3日在接受法制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环境公益组织不少,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格起诉主体却有限,相当一部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因为起诉主体不适格而被法院驳回,无缘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此外,由于诉讼经验问题、调查取证问题、费用问题等,适格的环境公益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数量还是相当有限。

吴青认为,在支持、鼓励环境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方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制度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设计,建议最高法院加快这一制度的建立,从而从制度上推动更多的环境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全国政协委员袁伟霞:不“环保”的钢铁厂应予以取缔

可以说咱们也是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从原来的材料供应商我们要向整个一揽子技术方案提供商来转变。而且随着我们国家环境压力的加大,咱们钢铁企业更加注重环保。过去几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都是十分巨大的。

所以我今年有个提案,谈到了各个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成本的,在吨钢环保费用上,差距到了好几倍以上。这样也就导致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不平等,通过环保让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它只要没有环保就不许生产,取缔它的生产资质。

全国政协委员许健康提案:建议以征税治雾霾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在这次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提案与雾霾相关,他提议“治理雾霾要从源头入手,加强汽车尾气的治理”。他提议征收“雾霾税”和“拥堵费”,以治理机动车尾气所产生的雾霾排放。

许健康委员表示,雾霾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从雾霾的来源看,汽车尾气排放占有很大比例,比如就北京来说,汽车尾气排放约占30%。据数据统计,201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北京超过500万辆,上海超过300万辆。”

原标题:【两会声音】2016年治霾降污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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