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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05-25 16:4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超低排放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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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计划中提到,2016年山西对1000万千瓦以上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发〔2013〕38号),全面推进2016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关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关要求,以防治颗粒物为重点,以“控煤、治污、管车、降尘”为抓手,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11个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5年分别下降3%、4%,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

三、重点任务

我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包括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10个方面,共计34项任务。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如下: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2.结合“去产能”有关要求,加大煤炭、钢铁等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按照国家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化解煤炭、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研究提出产能退出的规模和时间表,并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煤炭厅)

3.继续推进《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山西焦煤盐化集团公司等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省国资委)

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且暂未纳入搬迁改造计划的重污染企业,各市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厂区及周边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工作方案,限期解决固定源排放以及物料运输扬尘污染等问题。(各市人民政府)

4.完成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

(二)清洁生产。

5.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山西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中70%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三)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

6.严格项目准入,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省发展改革委)

现有煤矿加快建设与改造,原煤入选率稳定保持在70%以上。(省煤炭厅)

7.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加油站要依法依规经营,确保油品质量。(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

积极开展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升级准备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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