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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已开展四十余处污染场地修复试点

2016-06-02 14:49来源:南京晨报作者:倪敏关键词:土十条污染场地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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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一个占地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民国风貌文化街区——“1934南京第九区”,在燕子矶落成。据悉,该街区是把原南京化学试剂厂废弃厂房改建而成,保留了原厂房的建筑风格,将作为文化创意园投入使用。

国务院日前正式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给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时间表。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江苏已在宁、苏、常等地展开一批污染场地修复试点,未来,南京将在全省率先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分区管理,到“十三五”末,开发为住宅类用地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每10年一次定期“体检”

“土十条”明确提出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

避免严重污染地块再开发为学校住宅区

记者注意到,“土十条”提出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要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时,也要尽量避免严重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为学校、住宅区。

重污染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记者注意到,农用地是“土十条“关注的重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为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类别,分别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不同措施。其中,对重度污染耕地提出更严格管控措施,明确不能种植食用农产品,但其他农作物不是绝对不能种。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

专家说“安全利用”不代表“零污染”

何为“安全利用”?是不是一点污染没有?南京环科院专家就此提醒公众:“‘安全利用’并不等于‘零污染’,比如在我省试点治理的一些工业搬迁地块,有污染,不宜作为居民住宅用地,但可作为景观建设用地,仍属于安全利用的范畴。”

原标题:江苏已开展四十余处污染场地修复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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