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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加上2013年6月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2015年4月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标志着我国政府全面治理水、陆、空环境的整体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当我们看到黑臭的河道,我们呼吁污水处理;当我们呼吸着浑浊的空气,我们呼吁消除雾霾;当我们路过小山一样的垃圾堆,我们呼吁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处理。可是,河水可以变清,天空可以变蓝,垃圾可以从身边移走,但是,这些污染,到底会去哪里呢?他们是否就因为人类的技术处理而彻底消弭于无形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
物质不灭,能量守恒。虽然我们的技术已经得到很大的发展,但迄今为止,大部分污染治理的本质都是“转移”污染物。比如,常见的污水处理是把水污染物转化为“污泥”,常见的烟气治理是以固体或液体的形式把大气污染物收集起来。最终,这些污染物会以固体的形式回到土壤。事实上,自然界的物质本身就存在复杂的水、陆、空循环,土壤是许多物质的汇与源。大地以博大的胸怀接纳着所有,又以它自己的方式目送许多物质的离开。换句话说,土壤不仅会受到各种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危害,一些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也会转移为土壤污染;反过来,积聚在土壤中的污染物则往往会长期、缓慢地释放,直接影响动植物和人们的生活环境。如果缺乏对土壤污染的整体防治,也就谈不上全面、科学、高效的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
臭水河和雾霾是我们看得见闻得着的,但脚下这块土地的状况,却似乎被表层的水泥和绿化所掩盖起来了。可是我国的土壤污染状况并不容乐观。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2014年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指出,我国土壤的总超标率为16.1%,其中污染最严重的几类土地,如重污染企业、工业废弃地、采矿区等,超标率高达30%以上。换而言之,如果你的身边有这样的土地,你有三分之一的概率正在遭受土壤污染威胁。
土壤污染中最麻烦的是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它们普遍具有一定的生物毒性,并且难以自然降解。举例来说,我国从1983年起正式停止生产和使用化学农药滴滴涕和六六六,但是到2014年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发布时,还分别有1.9%和0.5%的调查点位存在滴滴涕和六六六超标现象——整整三十年后,它们还没有消失。近几年,依然有科学家从中国人的体内检测出滴滴涕和六六六,而根据毒理学研究,滴滴涕不仅有一定的致癌作用,还可能影响人体生殖健康。生活在污染土地上的人们,容易通过食物链作用,比如饮用受污染的水、食用污染土地上长大的农作物和动物,最后超量摄入这些污染物,从而带来各种健康隐患。应该说,这比雾霾更加防不胜防!
多年以前就被媒体曝光的“镉大米”,其实已经为我们提醒了土壤污染,特别是耕地污染的危害。不过,买不买敏感地区生产的大米似乎是可以选择的,所以或许还不足以引起大部分人的警觉。前不久的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在暴露工商业场地污染现状的同时,似乎也为更多的城市居民敲响了警钟:土壤污染可能就在你我每一个人的身边,而且我们可能无力逃避。
我们可以把锅推给“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高速发展”,但我国过去在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不足也是客观事实。你可能不相信,到现在为止,我国都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至于土壤质量的系统性监测和信息发布体系更是基本空白——除了江湖流言,你想知道自己居住的小区是不是“毒地”都没地方让你知道。相比之下,水啊,大气啊,人家可是要法有法,要标准有标准,要监测有监测,要公报有公报。人们一重视雾霾,PM2.5马上就写进了2012年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可是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呢?那都是1995年制定的版本了。
赶在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前出台的“土十条”,基本涵盖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各个工作环节,应该说承载了相关部门对它的重视与期望,也响应了人们对土壤保护与监管体系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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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可能受原生产生活遗留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因此,在原场地再利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污染调查。对北京市某化工厂搬迁场地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以超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或管制值来表征污染物超过土壤背景值的程度。初步污染调查结果表明,该场地土壤中苯、甲苯、氯苯、四氯化碳和氯仿浓度超标。其中苯、四氯化碳和氯仿的最大浓度分别超筛选值的32.5倍、59倍和151.2倍,且都超管制值,属于重度污染;甲苯最大浓度超筛选值(等于管制值)3.23倍,属于中—重度污染;氯苯略微超过筛选值,属于轻度污染,超标土样均来自同一钻孔AD56。
为进一步落实“土十条”各项要求,稳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9月1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组对兴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会由兴平市副市长段朋泊主持,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农工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018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土壤
“土十条”下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路径,“土十条”下我国土壤治理的目标是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筑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6月18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李干杰强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作方案情况的自评报告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函》(皖土壤办〔2018〕1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土壤资源面临着过度开发、严峻的环境问题和巨大的发展压力,土壤污染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已经严重影响到土壤的生态功能、人体健康和土地可持续利用。2016年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保护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的战略角度对更好地推进
上海市《奉贤区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奉贤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
在土十条实施后的两年时间里,至少10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国家政策出台,为我国土壤污染方式提供了强大坚实的靠山。业内分析认为,经过深度酝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有望在今明两年迎来大爆发,开启冲刺5万亿市场规模的征程。土壤污染防治历经深度酝酿今明两年或迎来大爆发2016年5月28日,被习惯性称
自ldquo;土十条rdquo;颁布以来,土壤修复行业立即成为环保产业的风口。随后国家土壤保护政策密集出台,2017年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二审通过,2018年有望正式出台。准确把握未来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趋势,才能更好的推动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外污染场地土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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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根据土壤污染情况,完成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的设计、建构筑物拆除、现场辅助设施采购、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场地恢复、绿化等所有工作,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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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制度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不适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以加强中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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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渭南市华州区栗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渣土壤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投资总额4200.05万元,工程规模:对栗峪河流域(华州区段)历史遗留废弃矿硐和涉重金属废渣进行综合整治,主要是采取矿硐安全回填、阻隔封闭等措施封堵废弃矿硐13处;采取废渣改性固结、阻隔防渗,以及部分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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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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