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其他监测评论正文

环境监控现实难题如何解决?

2016-06-20 09:0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张普及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控环境监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环境监控是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其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改变传统环境监测手段,运用新的通讯网络技术对污染源及环境质量实施长期、连续、有效监测,使环保部门的环境管理工作达到监测科学、管理高效、执法公正,同时也是“互联网+”在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体现。

▼环境监控面临哪些障碍?

但从目前来看,环境监控工作面临诸多限制因素。

首先,环境监控机构队伍参差不齐。

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有其特殊性,它是介于传统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的一种新的工作方式,同时又是环境信息化的一种体现。因此,各地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机构设置隶属关系不一、机构名称不一、职责划分不一、权责清单不一等现象。

比如,有的与原环境信息机构整合建设,有的作为环境监察机构的一个内设职能部门。这些情况在实际工作指导和衔接过程中,造成诸多不便。同时,由于机构隶属关系的多样性,导致人员队伍编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比如,懂监测的不懂计算机,懂网络的不懂环境监察。而县级环保部门由于建设初期未列入建设计划和范围,一直处于无人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状态。

其次,管理规范不完善。

环境自动监控工作开展以来,环境保护部相继出台了污染源监控各项规范和标准,但与实际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比对监测频次过低。按现行管理要求,国控源每季度开展一次比对监测、非国控源每年开展一次或以上。如遇上企业停产,则无法开展比对监测,这给污染源单位的造假留下了富余的时间。

二是第三方运营无经费来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第三方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但是由于财政资金保障不足,第三方运营费用大部分仍来源于排污单位,这就导致运营机构“拿了别人的手软”,容易与业主单位成为利益共同体。

三是目标考核导向不明。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将考核指标由原来的单纯考核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增加了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对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企业自动监测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公布率的达标情况列入“一票否决”。个别地方政府或环保部门为了减排目标的完成,想法设法提高几项考核指标,甚至出现政府或环保部门和污染源单位“共同作战”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控工作的权威性。

▼环境监控应如何开展?

笔者认为,环境监控工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破解环境监控的现实问题:

第一,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机构建设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相关部门应尽快修订新的《环境监控中心建设规范》,明确提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软硬件条件等各类标准。要完善顶层设计,指导各地相关能力建设。

第二,整合相近业务能力。环境监控工作是“互联网+”在环保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实践。面对 “机构和编制只减不增的目标”,各地在实地建设过程中,要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为指引,建议整合环保业务范围内涉及信息化、智能化方面的机构,如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控、应急指挥平台、卫星遥感监测等,从而形成“大监控”格局。让环境监控中心成为环保部门的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和资源中心,为环保行政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第三,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后,要保证监控中心的有效运行,仅仅靠业务人员是不够的。必须建立业务和技术结构合理、骨干稳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队伍。尤其要注重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环保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要保证监控中心正常业务经费的财政供给和保障,避免因第三方运营、比对监测工作经费依附于污染源单位等情况而导致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甚至让运营机构或监测机构成为污染源单位“贤内助”的尴尬局面。

第四,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规范。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标准规范,继续明确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加密污染源自动监控比对监测频次,减少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时间。修订比对监测技术规范误差范围标准,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不符合技术规范等问题。

原标题:环境监控现实难题怎解?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监测查看更多>环境监控查看更多>环境监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