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环保部点名:5省19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规

2016-06-21 08: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山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环保部获悉《关于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关问题的函》,环境保护部近期联合交通运输部、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发现山东、辽宁、广东、山西、河南5省共19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存在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部要求5省环保厅: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检验机构整改到位,向社会公开处罚情况;加强省内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检验机构监管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完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与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联网,加大检验机构运行监管力度,按期实现省市平台与国家联网。全文如下:

关于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关问题的函

山东、广东、辽宁、山西、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检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国家认监委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机构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验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不及时,检测人员技术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详见附件)。现责成你们:

一、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检验机构整改到位,向社会公开处罚情况。

二、加强省内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检验机构监管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三、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完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与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联网,加大检验机构运行监管力度,按期实现省市平台与国家联网。

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处罚结果、企业整改及处罚结果公开等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陈伟程

电话:(010)66556277 (兼传真)

附件:违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保部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山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