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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重压之下 企业如何突围?

2016-07-22 09:4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孙秀英关键词:污水处理环境违法企业新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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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即便企业建了新的污水处理站、更新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了污水处理工艺,能做到达标排放,但因为周边无市政管网,整个污水排放去向未能解决,项目还是不能达到整体验收要求。说到底,企业希望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协助解决污水排放去向问题。

去年5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在“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对一批案件挂牌督办;今年5月,该厅对挂牌督办的案件开展“回头看”行动,调查摸底一年来的督办效果。

本文以地处海南岛西部的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在1年挂牌督办期间的变化为例,通过这一案件的查处始末,得以观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和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执法成效。

案件的发生和查处时间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思远公司又不是个案,海南省类似的环境违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还存在不少。希望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分析,为政府、企业、环境执法者提供某种新的观察角度。

“公司已经停了,不生产了。”这一年来,黄伟炜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听得最多的对象则是海南省临高县环保部门和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环境执法人员。

黄伟炜是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远公司”)的副总经理,这家位于临高县临美路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占地近百亩,拥有5条加工流水线,年生产能力达两千吨,加工生产的罗非鱼、对虾等水产品卖到了韩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

可这都是曾经,现在思远公司已经关门了,原因与环境污染有关。

这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它所代表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是什么?如何堵死企业环境污染的漏洞?违法企业与环保部门、政府之间的关系又应该如何看待?为了解这些问题,记者赴临高进行了深入采访。

1新环保法实施的影响 环境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厂子一直都是关的,你叫我生产我都不敢生产,要是按日计罚了就更交不起罚款。”5月19日上午,见到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执法人员,黄伟炜赶忙解释。新环保法实施以后,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把这笔账算得很清楚:不生产,亏;生产,更亏。

在偌大的厂区内,太阳炙烤着,一丝风都没有。生产线、卸料台上的机器设备早已“偃旗息鼓”,生产车间控制电箱处还贴着白色的封条……在被挂牌督办的300多天里,思远公司所有生产线都停了下来。

“如果思远公司仍继续违法生产并且违法排污,符合新环保法关于适用按日计罚规定情形的,可以按日连续计罚,企业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符春华说,按照案件定性,思远公司的问题出在“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简而言之,就是“未验先投”。

这4个字似曾相识。

早在2010年,当时的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思远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就发现这家公司从2008年12月投入生产,但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也就是说,连生产的“环保准生证”都没拿到,企业就先开动了机器,擅自生产。

机器一开动,附近杨梅村委会头板村村民王振跃等人就告到了临高县环保部门。“未验先投”带来问题不断,其中之一就是废水超标排放。对此,临高县环保部门对思远公司开始了反复的监测、调查、查处历程。

以最近有据可查的两次监测情况为例:去年3月3日,临高县环保部门对思远公司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废水总磷超标排放;今年4月20日检查发现其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均超标。

原标题:环保重压之下,企业如何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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