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河南许昌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

2016-08-23 15: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环保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创新第三方治理机制

(一)明确各方责任义务。排污企业依法向环境服务公司购买第三方治理服务,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排污企业和环境服务公司应依法签订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明确委托事项、双方责任义务、互相监督方式、履约保障补偿机制等。环境服务公司要按合同开展污染治理,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市环保局、工信委等部门要依法对环境服务公司和第三方治理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制定第三方治理制度,明确第三方治理相关方的责任边界、处罚对象、处罚措施。

(二)创新污染治理模式。市环保局负责指导产业集聚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产业集聚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园区(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市环保局、工信委负责鼓励电力、钢铁等行业和中小企业以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

(三)探索实施限期治理。市环保局负责选择若干有条件地方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对因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要求,被环保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且拒不自行治理污染的企业,列出企业清单向社会公布,督促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

四、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

(一)加强市场培育。各县(市、区)要增加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大环保投入,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市环保局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环保执法,增强排污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的内生动力。鼓励市(县、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第三方治理。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各级环保部门要计入排污企业的排污权账户,由排污企业作为排污权的交易和收益主体。

(二)规范市场秩序。市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对环境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实施特许经营或委托经营的,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项目交易,将服务能力与质量、运营方案、业绩信用等列为第三方治理企业招投标条件,不得设定地域歧视性条件,避免低价低质中标。推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引入社会投资者转让、出售资产或股权等要按项目属性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统一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三)强化市场监管。健全政府、投资者、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实行准入、运营、退出全过程监管。市环保局要加大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排污单位环境违法信息,对涉及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一并予以公开。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强化社会共同监督。

五、培育骨干企业

(一)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做大做强。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科技局、水务局、城管局等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快我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支持我市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环境服务公司做专、做精,加快扩大第三方治理市场份额。鼓励市内拥有核心技术或拳头产品的环保企业与省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充分发挥环保企业的技术、产品优势和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市场优势。

(二)加快创新发展。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要积极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以省级以上环保产业园区、骨干环境服务公司等为载体,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环保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

(三)鼓励专业环保公司转型发展。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委要鼓励、支持环境污染治理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的大中型企业集团成立专业环保公司,为同行业企业提供高水平的第三方治理服务。鼓励环保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向环保服务领域拓展,提供第三方治理服务。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司等拓展服务范围,提供咨询、治理、运营等节能环保一体化服务。

(四)引进知名环保企业投资兴业。市商务局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力度,重点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环保企业集团,采取设立分公司或与我市企业合资建厂等方式开展合作,参与我市第三方治理。

(五)加强行业自律。市环保局要鼓励第三方治理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自我约束机制,促进优胜劣汰。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能力评估、等级评定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商业模式和典型案例。

(六)提高服务水平。市环保局要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加快对第三方治理项目各项前期建设条件的审查。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在政府统一的政务审批平台上实行并联审批。各级政府将第三方治理作为生产性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税收、奖补、人才等扶持政策。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第三方治理查看更多>环境污染查看更多>环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