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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6-09-01 10: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再生资源回收循环经济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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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行“圈区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

紧密配合城乡一体化进程,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科学选址并集聚各方力量,建设规模不等的土地集约、绿色环保、集中经营、便于管理的再生资源产业园或回收分拣聚集区,清理整顿影响市容、乱搭乱建的回收网点,安排回收企业和业户陆续入园、进区经营,促进企业间合作,形成分工合作的完整产业链条。支持大型骨干回收企业或利废企业自建与其经营相配套的产业园和集散市场,吸纳社会分散经营的中小企业和业户进入,实现回收经营集中化、产业化、规模化。建设的产业园和集聚区,要配套设立工商、税务、环保、治安等管理机构和金融、培训、咨询、物流、生活等服务设施,寓各项管理于服务中,打造良好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临沂、东营、滨州、烟台、潍坊等辖区内重点再生资源回收聚集区,要在推行“圈区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中率先行动、抓出实效(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

(六)广泛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和推动产学研用结合

以对外开放和科技创新为重点,促进行业与企业更新观念和思路,加强内外联合与合作,提升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推进全省回收体系建设运营高层次发展。

1、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坚持内外需结合、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经济技术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多层次的参观学习、出国考察、展览展销、学术论坛、业务洽谈、产销对接、技术推广等活动,学习借鉴国内外经营管理、产业规划、行业标准、网络建设、运作模式等方面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和更新观念。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改造回收经营各环节,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自身经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支持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促使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向国际领域扩展。鼓励进口再生利用价值高、对原生资源替代性强、可直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优化外资利用方式,鼓励引导国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环节,积极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资产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和整合(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供销社)。

2、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加大再生资源回收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理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重点回收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针对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分拣、初加工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联合攻关。注重把实验室研发成功的技术与设备,推广为符合规模化回收分拣的技术和设备,促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初加工相关技术推广机制,适时发布国家鼓励的回收、分拣、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工艺名录。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推广服务(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供销社)。

(七)促使行业生产经营绿色化

督导回收企业以节约、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注重生产经营过程中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手段,强化回收各环节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建立以环保指标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创造条件设立符合绿色要求的产业集聚区或再生资源产业园,推行绿色经营和绿色物流。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合理规划,改造回收企业经营场地和办公、生活区域,进行必要的绿化、净化、美化,改变加工和储存场地脏、乱、差不良形象。引导和支持企业注重回收过程中绿色产品研发、设计,做好相关绿色技术储备和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参与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加强再生资源绿色产品质量监管,增加再生资源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供销社)。

(八)加强行业秩序监管

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推行规范行业秩序的政策措施,建立公开透明的以绿色、低碳、环保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回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收脏销赃、非法进口、偷逃税费、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乱搭乱建的回收网点。制止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不良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支持行业中介组织推行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通过规范行业行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运转高效的再生资源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

五、重点工程

(一)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工程

以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周边资源丰富、回收网络健全、产业聚集度高、经营方式现代、辐射作用较强、市场前景良好等为基础条件,在全省范围内筛选10个县(市、区),确定为我省“十三五”期间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给予重点扶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发展模式,为全省回收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

(二)再生资源大型集散基地工程

完善4个综合性和单品种资源聚集量大、分拣加工手段先进、产业链条健全、辐射全国和周边省份的再生资源大型集散基地。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和废塑料,滨州邹平县青阳镇轮胎类废橡胶,烟台莱州沙河镇废塑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废铜为重点,在进一步规划设计、实行“圈区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提升产业档次和组织化程度基础上,依托重点骨干企业整合社会资源和经营力量,带动全省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连锁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

(三)再生资源产业园示范工程

以有关市、县(市、区)再生资源重点品种为基础,依托骨干回收企业建设30个示范性再生资源产业园,促进全省回收产业集聚发展(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

再生资源产业园示范工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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