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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试问丨是否应该将“错峰生产”修改为“峰谷停产”?

2016-09-18 08:19来源:中国水泥网作者:高长明关键词:环保污染物排放水泥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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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舒缓一些水泥(熟料)产能严重过剩,稍事平衡一下供需矛盾突出的水泥市场,企求减轻一点恶性竞争,大打价格战的零和博弈的困境,两年前,人们想出了一个说辞,以避免我国北方冬季采暖期间燃煤污染物排放的叠加为由,倡议水泥企业在北方诸省冬季实施协同“错峰生产”。也就是说,北方的水泥厂在冬季,通过共同协商都停止生产一段时间(限产),算是给北方水泥企业的冬季额外停产找到了一个理由。但是因为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岂只在北方,实际上已经遍及全国各省。于是今年以山东省为代表的华东诸省又想出了以夏季气温高,氮氧化物排放多,同样为了避免其叠加为由,水泥厂在夏季也实施了“错峰生产”。实际表明,在夏季水泥企业也须额外停产一段时间(限产)。

众所周知,只是心照不宣而已。水泥企业的所谓“错峰生产”,虽然有一定成分的错开污染物排放叠加之峰的作用,然而其不便表白的最主要目的却是为了错开市场需求低迷之谷的意图。所以在全国水泥产能如此过剩的境况下,无论东西南北,抑或春夏秋冬,水泥企业基本上都须要实施额外的“错峰生产”(限产),这是当前我国水泥市场的供需关系大格局所决定的。我们无需为这种停产寻求任何其他理由,更没有必要牵强附会地称其谓“错峰生产”。因为“错峰生产”在总产量方面并没有停产、限产或减产的含义,应属用辞不当,容易引起混淆误解。故此建议,我们是否应该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称其为“峰谷停产”,岂不更为真实确切,直言不讳,毋庸回避。这一称谓,之所以会绕这么一个圈子,恐怕还是我们的“唯GDP论”老旧思维在作祟吧!

其实,这种境况欧盟诸国在10年前就有发生。起自2005年,欧洲许多国家的水泥产能利率就开始由74%左右逐步下降到了现今的65%左右,个别国家的甚至低于60%。但是其水泥行业似乎并没有发生像我国这般惨烈的恶性竞争,致使重创整个行业;至今基本上还是多家水泥企业相安协作共处。它们所采取的措施,除了淘汰落后和兼并重组以外,主要就是实施轮流停产(即各自限产)协议制度。全国每家水泥企业每年实际生产天数约为210~240天,即停窑停磨约为155~125天,其中有约45天为全厂设备年度大修期,全厂完全停产的时间约为110~80天。每家水泥厂都会自觉诚信地履行其停产协议的。

这种情况恰好与他们诸国的提高职工福利,逐步增加每年带薪休假天数的政策相吻舍,例如德国和北欧诸国规定,每位聀工每年上班约187天,各种假期,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周末和带薪休假共约178天,而且劳动法还规定不准加班加点。这是因欲提高职工福利而倒逼水泥产能利用率下降的实例。我国对其是否可以借鉴联想,因欲去除那些臃肿累赘的水泥产能,不妨倒逼一下,适当增设制订一项职工带薪休假(和/或培训)的福利政策。何必要职工们都奔忙于上班,全年大部分时日都在辛勤地工作,全厂每年消耗不少自然资源和能源,甚至还污染了环境去创造一些基本上无效无用的“黑色或灰色”GDP呢?

我国水泥工业化解产能过剩,根除恶性竞争,求得健康发展,当前应该切实做好三件事:

1)坚决彻底淘汰落后产能,环保不达标、能耗超标、经济效益低下的“僵尸”和“半僵尸”水泥厂和粉磨站都应尽快全部清理出局,估计其约占总产能10%~15%;

2)加快水泥企业的整合重组,提高产能集中度,在每一个省形成由3~5家水泥企业组成的,集中度达60%~70%的主导性大型企业,发挥其带头作用,淘汰落后产能,履行“峰谷停产”;

3)整个水泥行业,每一家企业,无论其是大、中或小型的,都必须实实在在地提高对社会责任的承诺度和实际兑现率,坚守诚信和商业道德的底线,在各级水泥协会和各大水泥企业集团的组织协调,以及地方政府的引导支持下,制订并履行“峰谷轮流停产”协议。相信复制类似于欧洲水泥工业现状的前景是可以实现的,关键在于诚信价值观和商业道德观的真正复原归真,以及领悟践行现代经营理念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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