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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6-09-26 08: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环境保护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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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规划目标

到2018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省控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面达到小康社会环境类指标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珠三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率先成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表2广东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

第三章强化环境调控,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环保引导和调控作用,严格落实环境空间管控,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第一节实施环境空间管控

实施生态环境分级管控。按照“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转换”的原则,对生态严控区进行优化调整,整合划定具有广东特色的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实施“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精准化勘界落地,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支持地方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推进“多规合一”,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

实施分区环境保护战略。珠三角地区坚持环境优先,深入实施精准治污,加快解决大气复合污染和跨界水体污染问题,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珠三角城市核心竞争力。粤北地区坚持保护优先,强化生态屏障功能,着力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各类开发行为。粤东、粤西地区坚持发展中保护,着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切实保护湿地和红树林等资源,减少海洋开发过程中对陆域和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推动建立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开发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内禁止新建燃油火电机组、热电联供外的燃煤火电机组、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电解铝等项目,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内领先。重点开发区要坚守生态底线,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生态发展区要依托资源和生态优势,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资源特色产业,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开发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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