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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垃圾管理政策完善的新动向

2016-09-26 10:05来源:科学的历程作者:毛达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焚烧垃圾焚烧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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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城乡垃圾处理困局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当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某一地垃圾处理项目遭遇选址难、建设难,当环保社会组织为了一个社区的垃圾分类绞尽脑汁,当一些专家努力寻找能够带来突破进展的技术解决方案时,垃圾管理政策出现的新动向同样值得大家注意,因为这些政策有可能带动全局性的变化或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本文试从垃圾焚烧监管体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和下一个五年规划这三个方面,探讨当下垃圾管理政策层面出现新挑战以及可能的应对之道。

一、垃圾焚烧监管体系应有根本改变

近年来,我国垃圾管理主要依赖末端处置技术,即卫生填埋和焚烧的思路基本没变。面对快速增长的垃圾产生量,以及已有填埋场日趋饱和的困境,各地方垃圾主管部门把“解决”问题的希望更多放在了大量兴建新焚烧厂上。然而近期接连发生的好几起大规模“邻避运动”,使得焚烧项目选址、落地面临着巨大的困难,更有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优先需要,直接宣布取消焚烧厂建设计划。


(图片来源于齐鲁网)

面对焚烧厂建设频频受阻,垃圾处理陷入更严重危机的情况,一些政府官员和技术专家简单地将原因归结为公众不了解垃圾焚烧的先进性,所以化解矛盾的办法是给公众“科普”。也有有识之士认为,公众的反对并非没有道理,因为我国现有焚烧厂的整体运行状态的确难以达到所谓“安全”和足以让公众放心的水平;相应的解决之道应该是在保证投入和最佳技术运营的情况下,加强对垃圾焚烧行业的监管,通过实效改变公众对焚烧厂的印象。

垃圾焚烧监管不足、违法现象频发的确是导致公众对其缺乏信任的主要原因。在7月上旬举办的一场关于全国垃圾焚烧厂环境信息公开的调查报告的发布会上,报告发布方向与会者展示:2016年1月1-3日,全国76座生活垃圾焚烧厂,除24座无自行监测数据外,17座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3天累计超新标735次;2016年5月1-3日全国10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中,除33座无自行监测数据外,19座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3天累积超新标468次。而浙江、福建省31座通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公布数据的垃圾焚烧厂,2016年第一季度有30座超新标,累计超新标次数高达4682次!此外,公众最关注的二恶英监测信息公开率仍然不足10%,此数据四年以来竟然没有任何变化。

由此可见,垃圾焚烧要获得公众的信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从政府的角度,加强监管是无可回避的一项任务。然而,即便严峻的现实危机再度明确了监管的重要性,如果不将“监管不力”的深层原因分析清楚,并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这种痼疾可能仍旧会继续。

垃圾焚烧监管首先存在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即监管角色混乱和监管者不具备足够权力的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住建系统一直是我国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但其工作的重点始终在于垃圾产生后的清运和消纳处理,而非预防垃圾的产生,以及通过有效分类实现资源化利用。对于垃圾焚烧处理,住建系统一方面在大力促进其发展,并实际参与到了很多具体焚烧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中,另一方面还担负着一定的运营监管和监督职能,这是一种明显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现象。正因存在这样的职能冲突,公众不能指望住建系统能够监管好焚烧厂。

原标题:毛达 | 垃圾管理政策完善的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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