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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机构垂直管理落地 剑指地方保护主义

2016-10-14 08:40来源:时代周报作者:杨凯奇关键词: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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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环保部设立水、土、气“三司”后,省级及以下环保机构也将迎来大动作。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根据《意见》,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河北、江苏等12个省(市)已经提出改革试点申请,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12省试点名单目前已经敲定。日前出台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方案》中也提及“在莆田市先行展开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试点。

河北安平县环保局一位副局长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关于县环保局将转由衡水市直管,他早有耳闻,但“目前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关于环保机构垂直治理的话题已经被讨论了几十年。”国研中心环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建鹏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长期以来,地方环保采取属地治理模式,地方环保部门是地方政府的一个机构,处处受限,地方保护主义泛滥。此次《意见》出台,实际上是被倒逼出来的。

今年三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指出,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这是党中央在生态环保领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是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现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

陈吉宁在这次发言中曾明确表示,此次改革的两个首要目的是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以及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

“最严格环保制度”的重大举措

去年11月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列入国家五大发展理念,并强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强硬口吻宣告环保成为党和政府重点督查督办的领域。

此后,环保领域体制创新与改革动作频频,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措施都已经被正式施行或推行试点。2015年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出台,为新的治理结构提供有效手段和依据。去年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进驻河北,开展为期一月的督查。今年8月19日,伴随着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今年首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全部就位,环保部提出的“2年内将全国各省督察一遍”的目标可期。

而在环保机构体制改革上,环保部层面成立了酝酿已久的水、土、气三司。陈建鹏认为,按要素设立三司,最突出的优势就是按要素全流程监管,三司的设立,部分解决了以前各项职能分散在各司局的格局,体现了环保部一直以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意志。

此次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亦在五中全会提出措施之列,剑指地方环境治理传统的“块状”结构,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加强基层环境执法的独立性很有必要。”环保人士赵亮曾多次与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交涉,扯皮的不愉快令他感到,“区县环保部门受制于政府的强度更突出。”地方政府的责任往往被转嫁给地方环保部门,出了环境事故则让环保部门背锅。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和治理地方保护主义,实是一体之两面。

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无疑加强了省级环保部门的职能,事实上,这也强化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通过县一级环保部门与县级政府的剥离,县级政府不能再“甩锅”;而省级环保部门监察职能的强化,可以更好督促市、县政府落实环境治理责任。

根据《意见》,垂直治理的主线任务还包括:通过显著增强省市两级对环境问题的统筹调控能力,探索设置跨流域跨地区环保机构等措施,切实解决“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问题;以及通过统筹解决环保机构和人员身份编制、提高环保队伍专业化水平等措施,切实解决“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问题。

以上对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效果的愿景,有赖于试点工作的推进。针对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试点的情况,环保部一名官员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按照《指导意见》给出的时间表,试点工作力争在明年6月底前要见成效。 “这12个(申请)省份一旦方案通过了环保部和中编办的备案,就能正式成为试点身份,成熟一个,备案一个,启动一个,完成试点后,我们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体制改革调整工作,在‘十三五’末要保证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

延伸阅读: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原标题:环保机构垂直管理落地 剑指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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