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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无“底线”下跌 2017年环保产业矛盾爆发?

2016-10-18 08:47来源:环保人才网关键词:环保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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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这是环保企业在近期很多环保项目中标价格公布后的第一感觉。他们把这些低于成本的中标行为形容为“野蛮人”“超越底线”“行业自毁”……“一旦低价中标项目后续运营出现问题,不仅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也将激化政企矛盾。”众多环保界人士直言,“野蛮人”的进入加剧了低价竞争,甚至一些企业在低价中标之后,运行一段时间就难以为继,又“绑架”地方政府提价。

低价恶性竞争的环保经济乱象与目前环保产业投资过热有很大关系。

在政策的驱动下,环保产业炙手可热,越来越多的非环保企业破门而入。“可是任何事情热了以后就会出现问题,这些问题可能需要时间消化,难免就会有一些失败的案例和做法。”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如此分析为何低价中标会引起环保界的争议。

断崖式跌落 恶性竞争现“毒瘤”

“就拿污水及垃圾处理领域来说,2015年6月新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报出48元/吨,8月蚌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8元/吨,10月高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5元/吨,12月浙江绍兴项目以18元/吨的报价再度刷新了行业底线。”赵笠钧道出的一组数据说明了问题所在,仅仅数月时间,中标最低价从48元/吨骤降至18元/吨,降幅达62%。

一顿垃圾处理费用的合理区间应该是多少?根据《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成本测算及分析报告》显示,在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8%,垃圾焚烧热值6500KJ/kg,建设投资为4.5亿元的条件下,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约为65元/吨。若考虑应收账款周转期的财务成本,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将上浮至68元/吨。

“不仅垃圾焚烧,污水处理领域最低中标价也呈现断崖式跌落,12月安徽安庆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以0.39元/吨污水处理费震惊业界。个别企业不计后果、竞相降价的跑马圈地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环保行业的整体利益。”赵笠钧深感忧虑。

赵笠钧认为,低价竞争、地方政府环境服务费用支付不顺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支持力度减弱、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成为行业痛点。其中,低价竞争成为行业最大“毒瘤”,环保企业对低价竞争的容忍度似乎在今年达到了极限。

“首先,恶性竞争损害了环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其次,还可能遗留烂尾工程及豆腐渣工程隐患,最后,还损害企业自身财务可持续性。”赵笠钧指出,如果环保行业低价抢夺市场的策略成风,一旦某些中小企业以降低环保标准要求为代价跟风降价,不仅挫伤了多数以高标准运营维护环境设施的环保企业自身的积极性和创新环境技术的内生动力,未来5-10年内环保设施成为环境污染源的风险也会增加。

未来两三年或死掉一批企业

不过,目前环保项目的外部条件已经发生变化。在今年7月的2016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指出,当前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越来越严,环保企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做得不好不但收不到费,还有可能遭到惩罚。

诚如中国几乎所有的垃圾发电厂中飞灰都没有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有的会做一点水泥固化,有的连水泥固化都没做就埋掉了。过去大家都习以为常,但万一哪天开始抓了,抓一个就足以让企业“倾家荡产”。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也表示,监管严了,同时低价还在持续,中间这段时间环保企业就会很难受,有些甚至会“死掉”。只有产生惨痛教训的时候,下一阶段的投标才会更理性,慢慢地不敢再报低价了。

“现在情况才刚刚开始,还没有真正爆发,估计明年就该出现了。”他说。文一波也表示:“在国外,垃圾处理费每吨要200欧元,而我们才20元人民币。未来,中国的垃圾处理费一定会恢复正常,可能比国外便宜,但不会像现在这样只有20元人民币。这个过程中,一定会死掉一批企业,会有企业破产,然后大家觉得这样搞不下去了,才会回到100块钱、200块钱。”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电分会秘书长郭云高说,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具有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降价让利可以迫使没有能力的企业不能进入或者被迫退出,促使行业的净化和进化,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

而对于那些中小企业,薛涛建议,要么进行技术研发、更新换代,要么降低自己的制造成本,要么寻求转型,只有这样才能逃出被兼并的命运。

亟须政府出台相关规范

而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低价中标或许只是一个拿到项目的“敲门砖”,真正运营一段时间后就可能会“变脸”。上述环保上市企业负责人称,公司在投标中就曾遭遇过竞争对手低价中标的事情,他们报出的价格不到我们的一半,但是,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就会再和政府谈判,要求涨价。

对此,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曾公开撰文指出,很多地方热衷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生活垃圾处理BOT投资运营方,在投资洽谈时,协议的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较低,项目运行后再把生活垃圾补贴调整增加也不是个别案例。

低价中标后,运营之中会对价格进行调整,虽然前期签订有相关合同,但是,也为调价留下空间,徐海云介绍,上述案例中的垃圾发电项目实际上已经转手了两次,企业完全可以议价卖掉。

薛涛认为,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肯定是愿意接受低价中标,同时,由于一些环保监管缺位,企业超标排放现象较为普遍,也让企业在低价竞标上更有底气。当然,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等项目,有其行业特殊性,地方政府不可能像对待一般企业那样容易对其关停。

“这里面实际上也是一种‘绑架’关系,投标人中标后就会‘绑架’政府。”薛涛说。在不设低价限制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得项目,快速抢占市场,低价恶性竞争不可避免,上述环保上市企业负责人称,低价恶性竞争的结果要么是环境服务质量打折扣,要么是政府最后被迫妥协,接受涨价,亟须政府出台相关的规范,对这种恶性竞争的秩序加强管理。

“我想规范的市场、公平的竞争,可能是新技术和确保我们(环保)工程质量很核心的问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王玉庆说。

原标题:中标价无“底线”下跌 2017年环保产业矛盾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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