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评论正文

"十三五":垃圾问题 思路需从处理迈向管理

2016-11-02 10:44来源:自然之友关键词: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强制分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30余家环保组织对国家发改委及住建部于9月22日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形成了民间版的建议书,并于10月25日递交了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

环保组织指出十三五规划存在诸多问题,并提出六点建议。

第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应彻底转变为“生活垃圾管理发展规划”,由两部门转为多部门协作编制;

第二,将“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作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贯穿规划制定的每一个环节;

第三、严格依照中央关于“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部署要求,设置规划中缺失的生活垃圾产生总量、末端处置总量以及相关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

第四,严格遵循中央关于“树立垃圾是资源和矿产的理念”的部署要求,增加垃圾多元化和高效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的内容和目标,取代现在以焚烧为主的技术路线;

第五,修正“垃圾进入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同于得到无害化处理”的错误认识,重新定义和计算“无害化处理率”;

第六,增强规划文本形式上的合规性、科学性和严谨性。

关注点一:“小规划”与“大缺失”

作为长期关注我国垃圾管理政策的环保组织代表,北京零废弃发起人毛达表示,“十三五垃圾规划是一次历史的退步。之前有关垃圾的五年规划编制单位不仅包含住建部,也包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控的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这才使处理设施建设与处理过程二次污染防治两项工作有机统一;十二五时,规划内容扩展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餐厨处理设施建设、分类试点城市创建以及监管体系的完善,并都有具体的要求。然而,十三五规划本应在‘十二五’基础上正式更名为‘垃圾管理发展规划’,并纳入商务部和农业部等参与编制和实施,但此次规划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倒退到只谈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的‘小规划’;虽保留了‘十二五’规划中‘垃圾分类’和‘运行监管’的内容,但缺乏量化目标和具体要求,形同虚设。同时,国家环保部仅作为意见征求对象而不是编制单位,是不应出现的问题。如此‘小规划’和‘大缺失’,最终只能满足个别部门或行业的利益需求”。


关注点二:未体现垃圾强制分类等理念,与生态文明精神相悖

自然之友也是参与此次民间征求意见的主要协调单位之一,其总干事张伯驹说道,“这次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未体现垃圾强制分类理念,是很大的缺陷。去年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是我党决议文件中首次提出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并强调要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是指导我国生活垃圾管理的一项政治原则。然而十三五规划中却并未将‘强制垃圾分类’明确列为编制前提,也未出现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

原标题:"十三五":垃圾问题,思路需从处理迈向管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活垃圾查看更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查看更多>垃圾强制分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