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保资本评论正文

【思考】推动PPP落地还需破解哪些障碍?

2016-11-08 11:20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韩洁关键词:PPPPPP模式PPP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随着近日财政部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发布,示范项目的“入库”总数已达745个。但是,从前两批项目效果看,不甚理想,落地率不足六成。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若想推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实现PPP长期可持续发展,还需破解政策、机制等障碍。

落地率58.18%,谁在追逐PPP?

PPP并非新鲜事物,自上世纪80年代,在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就被陆续应用。此轮政府重新力推PPP模式,以期通过PPP创新投融资体制。

“这三年无疑是PPP发展的黄金期。”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表示。大岳咨询是国内最早从事PPP咨询的公司之一,见证了PPP此轮规模的快速增长。

合同项目数是最好的佐证。“2013年平均一周签一份合同,到2015年平均一个工作日就签一份合同。”金永祥说,2013年只拿到50多份项目合约,今年已超过300多份。

从总的落地情况看,落地率虽不及六成,但呈现加速模式。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前两批示范项目落地率已达58.18%,比6月末增长9.78个百分点。

从项目类型落地情况看,市政工程类项目落地独占鳌头。财政部数据显示,在前两批落地示范项目中,市政工程类项目占48%,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占9%,交通运输占8%,水利建设占8%。

那么,究竟是谁在追逐PPP模式?

“在参与PPP的社会资本中,央企、国企占了大头。”金永祥说,尤其是以工程类为主,例如中铁、中建、中交等。

民营企业也对PPP抱有期待。一些如碧水源、东方园林等在环保、园林等领域拥有较强资本实力和行业细分优势的民企,已开始掘金这片“蓝海”,并已成功推进多个项目。

金融机构也嗅到PPP带来的新机遇。目前已有不少金融机构采取基金的方式或是和工程公司合作的方式,布局PPP领域。

民企参与度低,民营资本为何难撬动?

财政部金融司五处处长阚晓西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PPP有利于打破区域、行业封锁,为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提供了通道。

但是,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委会秘书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洁介绍说,从目前PPP实际落地情况和关注度看,民企参与度低,参与项目投资额占比小。

为什么?笔者采访的一些业内人士和民营企业反映,针对民企的隐性壁垒依然存在,民营资本进入PPP仍会“碰钉子”。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仍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项目信息不透明、明招标暗许配,设置高额项目诚信金或保证金,不与民营企业对接等。”全国工商联经济部部长谭林表示。

资金困境难破解也是重要原因。采访过程中,不少民营企业反映,PPP项目资金门槛高,启动项目时还需大量拆借银行资金,导致融资成本高企。此外,金融机构对民企的态度谨慎,使得民企融资难上加难。

此外,PPP项目周期长、投资大、回报低以及复杂的运营模式等,也成为制约中小型民企参与的因素。

正在参与PPP项目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赖朝辉对笔者说,民营企业参与PPP确实面临不少压力和困境,但是在相对不利的条件下,需要找到自身定位,面对PPP“门槛”,企业需从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综合实力。

实现PPP可持续发展,哪些障碍亟待破解?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要促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实现PPP长期可持续发展,一些障碍亟待“拆解”。

针对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专家呼吁,需要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拆掉“玻璃门”。“政府部门要积极消除针对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确实给予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说。

针对价格机制缺位,专家表示,PPP项目前期投资量巨大,回收周期较长,如果没有合理的价格机制,社会资本就会因现金流不足知难而退。“PPP项目需要有现金流才能顺利推进。未来价格机制改革到位与否,将成为影响PPP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金永祥说。

针对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不足,业内人士表示,作为PPP项目资金的主要供给者,金融机构应当积极研究PPP项目特点,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融资产品,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项目的最终落地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金融产品的合理创新将助推PPP模式更好地发展。”薛涛说。

针对多头管理政策“打架”,业界呼吁加快PPP的顶层设计,包括解决立法缺位问题。目前,相关部委均出台了PPP政策,但内容不甚统一,甚至相互冲突,致使参与者无所适从,也造成投资者在审批等诸多环节中会面对多个“婆婆”。

延伸阅读:

财政部发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附项目名单)

原标题:推动PPP落地还需破解哪些障碍?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