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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2016-11-22 13:1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VOCs治理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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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上海嘉定区政府获悉,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嘉定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方案指出,以前期初步梳理的1801家潜在VOCs排放工业企业清单和信访突出企业名单为基础,完成辖区内企业的VOCs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分类处理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推进实施VOCs治理工作,有效提高VOCs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改善本区环境空气质量。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嘉定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部署,我局制定了《进一步开展嘉定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3日

进一步开展嘉定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本区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减排,提升工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部署,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本区将进一步开展工业企业VOCs排查,按照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全面推进VOCs治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推进本区VOCs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提高VOCs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改善本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前期初步梳理的1801家潜在VOCs排放工业企业清单和信访突出企业名单为基础,完成辖区内企业的VOCs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分类处理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推进实施VOCs治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现场排查

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1801家工业企业和信访突出企业开展VOCs排放情况调查,重点调查企业涉VOCs的原辅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和废气治理情况,掌握企业VOCs产生、排放及治理情况,并测算企业VOCs排放量。

(二)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针对1801家企业和信访突出企业,各街镇结合198减量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梳理确定2016-2017年关停企业名单,逐年推进实施企业结构调整。

6月30日以前,各街镇报送2016-2017年拟关停的VOCs排放企业名单(附件一)。

(三)全力推进工业VOCs治理

对于未列入街镇2016-2017年关停企业名单的,全力推进企业落实VOCs治理措施。2016年12月31日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必须完成VOCs治理:

1、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的企业;

2、印刷行业企业或有印刷工艺的企业;

3、生产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的企业;

4、信访突出企业。

(四)VOCs治理要求

1、制定治理方案

企业是VOCs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一厂一方案”的原则,全面梳理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现状等信息,对照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完成制定本企业VOCs专项治理方案(治理方案的编写大纲详见附件2)。

VOCs排放量较大企业(名单另外下发)的治理方案,由街镇环保办汇总后,报区环保局。

2、开展技术审核

为确保企业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应邀请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3、实施专项治理

企业应根据治理方案的内容,积极启动并推进VOCs污染治理工作,并确保治理后污染达标排放,治理完成后应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开展验收监测,监测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大气排放标准进行。

(五)长效管理要求

企业应建立VOCs环境管理台账并按年度更新,台帐信息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挥发性有机溶剂(包括油漆、涂料、溶剂)使用台账、VOCs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等。

区环保局将加大VOCs排放企业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控制情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等。对拒不配合环保部门要求开展治理的企业,按《新环保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从快查处。

延伸阅读:

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 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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