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碳交易报道正文

上海市关于开展2017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6-12-16 09: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碳排放碳排放交易碳排放监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上海市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本市碳排放交易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10号令)有关规定,为有效开展本市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管理工作,现将2017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内容。各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的要求,规范编制2017年度监测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碳排放边界、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等引起的碳排放相关量化数据获取方式、业务量数据获取方式等。如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计划在2017年度解散、注销、停止生产经营、迁出本市,或者碳排放边界、排放类型、主要排放设施、主要产品等将在2017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监测计划中予以说明,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2、填报时间和方式。各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上海市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网(http://www.reg-sh.org)登陆“上海市碳排放报告直报系统”,按照系统中的表式要求完成2017年度监测计划填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邓砚丹 23113963

技术支持(直报系统操作):张帆 62129099-2234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碳排放查看更多>碳排放交易查看更多>碳排放监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