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政策正文

“十三五”全国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发展规划(民间建议版)全文

2017-01-06 09:14来源:自然之友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编者按: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略中强调“垃圾强制分类”列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那么在“十三五”期间,垃圾问题怎么“撸起袖子好好干”?十三五期间如果有一个良好的垃圾管理规划,将可能是我国从垃圾处理迈向垃圾管理、垃圾分类能否得到有效、普遍推行的关键时期。此次十三五民间建议稿,是对比《“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的,希望成为新规划编制的讨论基础或参考。

一张图看懂三个规划:

以下为5日在京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发展规划(民间建议版)》全文。

为提高城乡可持续的生活垃圾管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我国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农业部、工信部组织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全国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是落实中共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是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可持续、全过程、综合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强化政府责任,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全国城乡生活垃圾可持续管理,不断降低垃圾产生总量,推广生活垃圾分类,降低垃圾处理压力,提高处理能力,提升运营水平,为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切实遵循与垃圾管理有关的各项重要的中央决策部署,包括:《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观念”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出如下重要指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垃圾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鼓励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存量治理等工作,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因地制宜,科学引导。

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低成本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多元化地选择先进适用管理措施和处理技术。

城乡统筹,区域共享。

通过以城乡互相带动、设施共享等形式,逐步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地区,鼓励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处理设施。

分类回收,促进利用。

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制定分类办法,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分类投放、运输、回收、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延伸阅读:

2017年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前景及发展趋势预测【图】

原标题:刚刚发布 | 垃圾管理“十三五”规划(民间建议版,全文)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活垃圾查看更多>垃圾分类查看更多>垃圾处理设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