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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环保十三五规划 完成VOCs重点企业废气治理(全文)

2017-02-09 09:1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治理VOCs在线监测LDAR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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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总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重点风险源环境监管,深入实施重金属全过程污染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突发环境事件数量明显下降。

第三章强化环境调控,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环保引导和调控作用,严格落实环境空间管控,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第一节实施环境空间管控

一、构建多规协调的生态环境分级管控体系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实施“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精准化勘界落地,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强化空间规划协调融合,推进城镇、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管到底”。

二、推动建立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

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环境容量,实施差别化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优化开发区域,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形成倒逼机制;严格限制排污许可证的增发,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制定较高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在重点开发区域,按照国内先进水平,根据环境容量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合理控制排污许可证的增发,合理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合理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鼓励新建项目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权。在生态发展区域,按照生态功能优先原则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从严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在禁止开发区域,按照强制保护原则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不发放排污许可证;旅游资源开发必须同步建立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第二节强化资源环境调控

一、协同控制资源能源消耗

全面提升煤电清洁利用水平,推行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新建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区域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落实能耗“双红线”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在能源生产、运输、转换、终端利用等多个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效率。创新财政引导激励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节能技术应用,利用市场化机制促进以工业为重点的节能减排。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供应链节能环保标准管理,推行水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配额管理和有偿使用机制。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实施节能全民行动计划,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和消费方式;推行绿色居住和办公,建设全市建筑能耗监测云平台中心,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广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比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

二、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

推进重点区域战略环评,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发挥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作用,将规划环评审查结论及意见作为相关项目环评受理审批的依据。强化战略、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对不落实规划环评要求的地方实施限批等措施。探索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推进试点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

三、强化排污总量调控

纵深推进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建立统一公平合理的总量指标分配方法,火电、工业锅炉、水泥、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计划推行基于排污绩效的分配方法,重新核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总量,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排污总量指标不足的排污单位必须通过技术升级、治污减排、减产、淘汰等方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形成以环境容量和排污总量确定产业规模、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倒逼调控机制。

延伸阅读:

2017四川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实施VOCs治理工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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