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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控制VOCs排放(全文)

2017-02-14 14: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监测VOCs减排LDAR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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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创新驱动为抓手,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为重要手段,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惠州市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惠州,倡导绿色生活,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制定和健全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培育节能减排中介市场,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培育完善市场化机制。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实际效果和综合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坚持绿色发展,优化结构的原则。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能源生产使用的全过程,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部分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积极稳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效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根据各区域、各有关行业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激励政策,推动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实现全面节能减排。

第三节主要目标

实现全市能耗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节能和污染物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到2020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100万吨标煤(不含中海炼化二期为232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40万吨左右,比2015年下降约90万吨,万元GDP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2015年增长约10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万吨、()万吨,比2015年的()万吨、()万吨分别下降();全市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万吨、()万吨,比2015年的()万吨、()万吨分别下降()。

第三章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实现“双控”目标

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部署,继续保持节能工作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弱,狠抓节能重点工作,深挖节能潜力,持续深入推动节能循环经济各项工作,为惠州市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深入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节能

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结合我市2+2+N[微软用户1]产业结构的打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扶持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实施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着力把好项目源头关,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着力构建符合节能降耗、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

行业内部结构调整方面。在“十二五”基础上,深入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深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进一步提高其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优化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做大做优汽车产业,以较小的能源消费推动全市工业较快优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现代物流业、休闲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和新型服务业等。

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开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提升技术、产品、装备水平。开展品牌提升行动,通过落实“互联网+惠州制造”行动计划,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家电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推动传统服装产业向集团化、高端化、基地化方向发展,推动水泥产业转型升级。

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40万吨以内,比2015年明显下降。大力发展天然气,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电力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油、气、其他能源比重达到12.6%、51.8%、21.6%、14%,煤炭消费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比2015年提高2.5个百分点。

第二节继续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将省下达我市的“十三五”节能目标分解到县(区)和企业。对县(区)政府、重点用能单位实施更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施节能奖惩制度。强化监测预警,落实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制度,对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有困难的县(区)、重点用能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有必要的实施预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第三节挖掘工业领域节能的隐性空间

淘汰企业自备小型燃煤锅炉。继续实施淘汰燃煤小锅炉计划,结合珠三角煤炭消费约束性指标相关要求,加快全市范围内符合关停条件的燃煤自备小锅炉的淘汰。同时,通过集中供热、改造天然气锅炉等技术手段和补贴等行政手段,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步伐。

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持续开展电机及注塑机节能改造,继续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改造。加强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推进锅炉(窑炉)、配电变压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市节能循环经济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用能精细化水平。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大对全市年用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研究出台市重点用能单位能管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能管员的主体作用。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动态分析,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围绕差别电价政策,开展以水泥企业为重点的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开展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产品)专项监察,推动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及炉窑节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能源利用状况监测,以技术手段服务企业,分析企业用能状况,挖掘用能设备节能潜力。

严格监控石化产业用能动态。重点对我市能源消费最大的石化行业实施能源消费严格监控机制,在执行其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对其能源消费变化进行实时掌控,并实行能源使用的预警机制,有效预防能源消费出现脉冲式波动对我市能源消费总量造成的影响。

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组织水泥、石化、电力等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组织生产企业申报国家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产品目录。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等措施,引导其挖掘潜力向标杆企业靠拢,提升全行业能效水平。

第四节持续推动商业贸易等领域节能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惠州市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做好推进绿色循环消费实施建设工作。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快商贸领域节能工作。一是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和物流配送等鼓励链锁经营的发展,从而提升商业层次和运转效率,实现效率型节能;二是促进我市商业网点合理布局,打造不同层次的商贸中心群、大型购物餐饮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区,并优化商业物流系统,实现商业用能的更加集约化和用能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三是在商业空调、照明、电梯、变压器、建筑维护等方面开展更加深入的相关节能工作,同时探索商业楼宇光伏分布式和天然气分布式系统的配置;四是支持绿色低碳商品的采购、供应和消费,促进绿色产品、低碳产品加快发展。

第五节进一步加快建筑节能推广应用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机制,积极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确保完成绿色建筑推广任务,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型环保墙体材料和可再生能源。

落实完成“十三五”建造绿色建筑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区。开展绿色建筑培训,持续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督查。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设计、施工阶段的节能必须强制性达标,把好绿色建筑验收关,深入实施“源头把关、过程监管、事后控制”工作机制,保证封闭的设计、备案、现场监督、建筑节能信息公示、验收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发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继续严格实施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包括改变使用功能、外立面装修、维修等)必须编制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节能技术改造方案,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节能办备案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鼓励并推行既有建筑和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改造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并将示范项目的建筑能耗水平作为标杆,引领其他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向该水平靠拢。

进一步加强建筑耗能监控、审计和统计工作。在已完成全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市居住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全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情况并进行公示。同时,继续开展居住建筑能耗调查,完成全市主要规模以上小区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

对建筑材料使用采取更加严格标准。出台强制新型墙材应用方案细则,推广使用包括混凝土多孔砖、蒸压泡沫混凝土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粉煤灰砖、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纤维板材、纸面石膏板等多种新型墙材,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环节的管理和推广,不断提高我市墙材产品质量和档次,拓展新型墙体新品种。对其他建筑材料实施更加严格的应用标准和准入门槛。

延伸阅读:

广东:到2020年VOCs排放下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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