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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控制VOCs排放(全文)

2017-02-14 14: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监测VOCs减排LDAR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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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着力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强化VOCs重点企业监管。完善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逐步纳入重点监管企业管理。稳步推进重点监管企业VOCs治理工作,2018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和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推进重点监管企业的排放评估工作,推行“一企一策”防治工作。按照省要求启动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定,并作为VOCs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依据。

推进VOCs典型行业综合整治。大亚湾区石化行业全面启动环保升级改造工作,逐步建成较完善的VOCs监测监控和管理体系,石油炼制、有机化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应用LDAR技术。印刷业、制鞋业、皮革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重点行业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完成有机废气收集、处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按标准要求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推进其他行业VOCs综合整治。在建筑行业,加大政府采购环保产品监管力度,对市政工程和政府投资的房屋和维修工程,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房地产外墙装修过程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在汽车维修行业,逐步推进汽车维修水性漆喷涂生产线改造。在餐饮等领域,各县区开展饮食油烟污染整治行动,新建餐饮项目必须同步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完善惠城区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强化油烟VOCs处理排放的日常管理。

第五章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第一节实施重点领域的节能重点工程

一、工业领域节能工程

严格实施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控高耗能项目投资建设。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年用能量3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监管力度。组织水泥、石化、电力等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和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加强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推进锅炉(窑炉)、配电变压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加强水泥生产企业能耗监察、监测,严格落实水泥生产企业阶梯电价政策。

工业锅炉(窑炉)改造方面。继续推进工业领域锅炉改造,进一步挖掘节能空间。

余热余压利用方面。开展水泥、石化、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余热余压利用,特别是石化行业,通过改进工艺结构和增加节能装置以最大幅度的利用余热。

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面。继续引导企业做好电机、注塑机淘汰、改造和能效提升工作,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实现电机系统能效全面提升。

专栏1工业节能重点建设工程

1.余热余压利用:在水泥、中海壳牌、中海炼化、鼎富电子、金百泽、建业科技、宇新化工等多家企业实施20个节能改造项目。

2.电机系统节能:实施中海壳牌、中海炼化、鼎富电子、合正电子、汇利日用制品、惠菱化成、金百泽、建业科技、宇新化工、凯美特等10家企业的19个节能改造项目。

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开展园区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构建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分布式能源,实现园区能量梯度利用;重点在石化、水泥、电子、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优化设计工序、改造照明系统、联合布置装置,实现企业资源、能源梯度利用;推广大型化、一体化的工艺技术设备,提高工艺能量利用效率,使能源加工转化总效率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重点在石化、电子等相关行业开展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落实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方面。积极协调燃气、电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丰达电厂扩建、大亚湾LNG扩建、华能东江分布式能源、国电博罗分布式能源、大唐仲恺分布式热电联产等项目,研究开展大亚湾热电厂背压机组建设,积极促进用热产业向园区集聚,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达到70%。

加速完善天然气供应设施系统。“十三五”期间,建设包括四条高压管线、九个站场,以及大服务平台、生产信息系统等一批重点项目,累计投资约10亿元。

高效能源替代方面。在石化、电子信息等行业继续实施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工程。以天然气替换一批燃煤、燃油锅炉,“十三五”期间,年替换锅炉蒸发量达到()吨时/年。

专栏2能源系统优化重点建设工程

1.工艺优化:在石化、水泥、电子、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优化设计工序、改造照明系统、联合布置装置。

2.集中供热:加快推进丰达电厂扩建、大亚湾LNG扩建、华能东江分布式能源、国电博罗分布式能源、大唐仲恺分布式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研究开展大亚湾热电厂背压机组建设。

3.完善天然气供应设施:建设数码园门站-陈江高中压调压站、数码园门站-水口高中压调压站、潼湖门站至大唐电力、园洲门站至国电电力等4条高压管线,江北多功能气化站、东江LNG气化站二期、桥西高中压调压站、陈江LNG气化站、园洲门站、水口高中压调压站、陈江门站、沥林LNG气化站、陈江高中压调压站等9个站场。

三、绿色建筑发展工程

新建建筑方面。实现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节能监管,将绿色建筑理念和岭南建筑理念贯穿于建筑设计、施工等主要环节,持续推进规划用地用电指标约束性试点,强化建筑节能源头把关。研究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出台我市配套绿建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力争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6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建设的增量成本纳入投资预算。鼓励大型社会投资项目自愿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既有建筑方面。深化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商贸、宾馆等)、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能耗统计与监测,完善市县级建筑耗能监管平台和数据共享、应用分析等。定期公布主要公共建筑类型平均能耗和高能耗公共建筑名单,强制同类最高能耗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实施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重点在照明、电机、电梯、变压器等主要耗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示范,到2020年,完成10-15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结合旧城改造,探索适宜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对一批旧社区实施低碳化、生态化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程,到2020年,争取完成10-15个旧社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工程,且实现每个县(区)均有示范工程。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方面。研究出台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的激励政策措施,解决制约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瓶颈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发展,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在对多层(六层)及以下的新建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集体宿舍、幼儿园、餐饮、酒店、游泳池等公共建筑热水消耗大户,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技术和政策、财政等手段,对现有热水消耗大户建筑继续实施太阳能光热利用改造。加快对企业屋顶实施光伏利用步伐,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合作模式,促进企业厂房屋顶、空地等有条件空间实施光伏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20年,实现全市主要公共建筑、企业厂房屋顶、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均达到相关标准。

专栏3绿色建筑重点建设工程

1.新建建筑执行绿色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出台我市配套绿建标准,力争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6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建设的增量成本纳入投资预算。鼓励大型社会投资项目自愿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公共建筑照明、电机、电梯、变压器等主要耗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示范,到2020年,完成10-15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实施一批旧社区低碳化、生态化、绿色化改造工程,到2020年,争取完成10-15个旧社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工程,且实现每个县(区)均有示范工程。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继续实施太阳能光热利用改造,加快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步伐,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20年,实现全市主要公共建筑、企业厂房屋顶、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均达到相关标准。

四、节能信息化建设工程

推进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节能循环经济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节能循环经济管理数据化、标准化。深入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用能精细化水平。推行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做到重点领域的能耗可计量、可统计、可分析、可考核。

专栏4节能信息化重点建设工程

1.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节能与循环经济大数据平台,实现节能循环经济管理数据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能管体系的总体水平。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行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做到重点领域的能耗可计量、可统计、可分析、可考核。

五、新能源产业与利用工程

新能源产业方面。打造东北部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以新能源汽车、高能环保电池、核装备制造为重点,加快建设博罗欣旺达锂能源、惠东京兰纯电动汽车、龙门电动汽车充电桩、贝特瑞锂电和相关涉核装备制造项目,形成以博罗、惠东、龙门为主体的新能源新材料装备产业基地,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大力支撑惠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新能源汽车方面。充分重视示范应用在带动绿色交通发展中的作用,依托本区及周边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大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公务用车等领域选择和建立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充电设施方面。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要求,建设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站(场)配建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城际、城市充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使用便利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光伏分布式方面。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推进惠东正能量陶瓷安墩、龙门保利协鑫、博罗龙溪电镀基地、惠城中电太阳能公司马安等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小型太阳能光热、光电设备,普及风、光、电互补路灯。结合我省相关政策,配套出台本地化促进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更多家庭分布式光伏利用。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

风电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惠东观音山风电资源丰富优势,推进广控东山海风电场二期、华润惠东桃园、国电电力惠东斧头山、卡子岽、莲花山等陆上风电建设,开展海上风力资源普查与开发研究工作,适时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沿海风电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

专栏5新能源重点建设工程

1.新能源产业:以新能源汽车、高能环保电池、核装备制造为重点,加快建设博罗欣旺达锂能源、惠东京兰纯电动汽车、龙门电动汽车充电桩、贝特瑞锂电和相关涉核装备制造项目,形成以博罗、惠东、龙门为主体的新能源新材料装备产业基地。

2.光伏发电:推进惠东正能量陶瓷安墩、龙门保利协鑫、博罗龙溪电镀基地、惠城中电太阳能公司马安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

3.风电:推进广控东山海风电场二期、华润惠东桃园、华润龙门100MW风力发电项目、国电电力惠东斧头山、卡子岽、莲花山等陆上风电建设,适时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

延伸阅读:

广东:到2020年VOCs排放下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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