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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深度:环保督察全覆盖 环保、化工双收益

2017-02-27 09:20来源:环保万维网作者:王祎佳、罗婷关键词:环保督察环保行业环保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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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保督察机制明确,2017年将实现全覆盖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首次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两年内完成对31个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督察巡视。督察内容包括国家环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各地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目前中央已完成两批督察工作,2017年将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

督察抓住政企问题核心,看好监测、治理、环评公司

我们认为,督察工作能深入到污染排放的直接责任方,抓住政企不作为的痛点,有助于探索建立环保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环境问题真正得到改善和解决。督察常态化将扩大监测设备和运营管理的需求,以及工业企业减排的需求,对脱硫脱硝、超净排放的设备工程类公司,以及水处理、固废处置相关公司形成利好,另外看好拥有环评业务的环保公司的发展前景。

环保趋严,化工面临严厉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对环保的日益重视,我国环保政策和执法力度都大幅增加,而作为环保问题较严重的化工行业将受到严峻挑战。环保可以看做化工的供给侧改革,环保趋严对环保治理相对较好的上市企业是较好机会,行业会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相关上市公司未来几年将会受益于环保带来的利润增长。

第三轮环保督察临近,关注尚未督察地区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是本届政府的创新之举,使环保治理从督企转为督企和督政并重,环保执行力度大幅增强。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个小组共立案处罚2659件,共计罚款1.98亿元。受此影响,已覆盖地区中化工行业各重污染子行业出现大面积停工限产,在有效促进企业生产工艺改造升级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导致开工率下降,供给侧趋紧。我们可以预期,在接下来的第三轮环保督察到来时,目前尚未被覆盖地区的重污染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环保压力,将导致国内部分化工产品供给趋紧,对生产污染情况治理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形成利好。

关注环保和化工相关标的

督察已然成为环保行业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之一,从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环评领域重点关注聚光科技、盈峰环境、清新环境、启迪桑德、碧水源、中金环境。根据尚未督察地区影响产品的力度,化工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关注染料、磷肥、维生素、炭黑、农药等行业中环保治理到位的龙头企业,重点关注浙江龙盛、新安股份、兄弟科技、黑猫股份、海利尔等标的。

环保督察火热开展,期待全覆盖、常态化

环境保护督察的概念并不新鲜,早在2010年11月,环保部就出台《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对督察范围、措施等进行规定,但彼时“督察”仅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措施”即“执法后督察”,行动层面上较为被动。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坚决落实整改措施”所涉及的督察沿袭了相同概念,且全篇仅提及一次。

直到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才明确建立了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两年内完成对31个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督察巡视。除了督察国家环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之外,督察组还要对各地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督察,包括环境质量变化、区域流域突出问题、反映强烈和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至此,督察范围更加广泛,包括政策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等,督察组收回环保执法的主动权。

坚持问题导向,中央参与威慑力强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具体督察中,试行方案要求坚持“四个重点”原则: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督察旨在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中央直属威慑力强,多项制度日益完善。为防止环保督察变为环境保护部门的督察,督察组由环保部牵头,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的对象也从企业变为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不仅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同时也将会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使得环保督察更具威慑力。随后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为环保督察察明确了根本目标,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党政同责”是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一岗双责”指的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除了履行自己的业务职责外,还要承担本领域有关的环境保护管理或者监管职责。这两者的结合,既有利于避免党政领导不重视环保工作的弊端,又能够使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在环保工作上形成合力。

督察工作重点突出,方式多样内容全面

督察主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在反馈意见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各地要将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侧重点不同,中央环保督察的内容可以分为三大块:

1.党委、政府对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督执法能力保障情况;环境监管执法重点任务实施进展以及经济发展和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2.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3.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延伸阅读:

2016年影响化工行业的环保政策

原标题:【中信建投环保+化工】行业深度:环保督察全覆盖,环保、化工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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