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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气法实施一年后 地方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知多少?

2017-03-06 13:29来源:中国大气网作者:张伟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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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等10地沿用旧条例 桂闽等地尚未出台地方法规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西省、陕西省、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青海省十个是省(市、自治区)在新大气法出台以前发布了各自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陕西、江苏、安徽的《条例》发布在“大气十条”之后,而山西、湖北、四川、青海四个地区的条例或办法成型较早。

除了以上地区之外,还有海南、云南、广西、福建、西藏、新疆、甘肃等地,还未出台地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这些地区,除新疆和甘肃外,均位于南方,空气质量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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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大气污染防治媒体见面会 陈吉宁答记者问

原标题:新大气法实施一年后 地方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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