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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矢志卫护青山绿水

2017-03-13 17:19来源:法制网作者:蒲晓磊关键词:环境保护环保法吕忠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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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最受关注的一项议程,莫过于提交大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看到“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规定恢复到第一章“基本原则”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终于放下了心。

“今年是我当全国人大代表第15个年头,回看过往的经历,我可以说尽到了应尽的职责。同时,我也很感激能够有这个机会,将我学术上的法治梦想,变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现实。”3月9日,吕忠梅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第一项议案是修改环保法

2003年,吕忠梅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她的第一项议案,就是修改环境保护法。

当时,环境保护法已经施行了近15年,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不足,对于是否废止环境保护法的争论十分激烈。

在吕忠梅看来,废除该法并非可取之策。

“因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具有宣示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权力——权利’配置原则、建立双重协调的法律机制、构筑全力保障体系之功能。因此,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提升其法律地位,完善法律制度,以使其真正起到基本法的作用。”吕忠梅说。

于是,吕忠梅在全国两会上领衔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

吕忠梅的第一次大会发言,是关于法官断层和人才流失现象。当时,吕忠梅还任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工作经历让她对法官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十分关注。

“我那时就向大会提交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法官管理制度,明确法官作为公务员系列中的专门类型,设置晋升条件等方式,改变法官人才流失的现象。”吕忠梅回忆。

第一项议案、第一次在大会上发言、第一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与参加代表团审议的中央领导人交流……时至今日,对于履职过程中的多个“第一”,吕忠梅仍然记忆犹新。

“见证了法治建设的快速推进,亲历了一些重要事件,对于一名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人而言,这都是难得的经历与财富。自己能够实际参与到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并贡献一些力量,已经足够幸运。”吕忠梅说,她能够真切地感受到,作为一个“螺丝钉”,是怎样在最高权力机关这个“机器”上发挥作用的。

持续全力推动环保法修订

“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过这么多项立法和修法,哪部法律难度最大?”

对于这个问题,吕忠梅很快就说出了三个字:“环保法。”

吕忠梅坦言,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自从2003年提交修改环保法议案开始,这项工作会一直持续十多年,直到新环保法的出台。

“当然,不是一个议案提了十多年,而是每一年都从不同角度对这部法律进行论述,例如论述需要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必要性、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等。”吕忠梅笑着补充了一句。

吕忠梅对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执著努力,几年后终于得到了回应——2011年年初,环保法的修订被列入当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到颁布实施,环保法的修订历时4个年头,历经4次审议和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力度、历时时长和审议次数在我国立法史上都很少见。”吕忠梅说。

原标题:矢志卫护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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