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流域治理评论正文

这么多“兄弟”治不好一条河 是责任界定不清还是利益分配不均?

2017-03-15 09:49来源:中国环境新闻作者:童克难关键词:水污染水污染防治流域水环境管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钟勤建表示,流域管理涉及行政部门多,上下游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也不尽相同。“流域问题相对复杂,不能‘一刀切’。我建议参照城市的综合执法模式,首先实现全流域的环境执法。”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也认为,不同流域应该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机构。以长江流域为例,他建议,在上、中、下游分别建立环境监管和执法机构。

对于具体的机构设置,全国人大代表、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则认为,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节省行政成本,由流域内各地区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共同进行流域环境管理,也可以设立专门的流域环境管理部门。

解题

统一管理才能长效

“不管是哪种方式,一定要特别注意新设立的流域环境管理部门和现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衔接问题。”吴青表示。

设置新的管理机构,目的是解决流域环境管理中责权不明等问题。吴青认为,首先应该从法律角度突破。要制定类似《长江法》的相关法律,依法全面系统地对流域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管理体制作出规定。

“一定要明确新机构的职能、权力和责任,也要明确其和现有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这样才能够切实保护和管理整个流域的水环境。”吴青说。

整合现有各部门的环境管理职权,建立统一的流域监管机构,势必会削弱目前相关部门的职能。能否摒弃部门利益,建立长效机制是关键。

“要从国家层面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潘碧灵表示,不能从部门利益角度看问题,而要从全局出发。同时,他也表示,不管以哪种方式成立统一的流域监管机构,其核心目标都是保护和改善整个流域的环境质量。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的模式是比较理想的。”钟勤建表示,实现全流域的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流域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协调统一问题,除了环境监管和执法要设立统一机构,涉及流域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准入标准等工作,也需要更全面、统一的部署和安排。

延伸阅读:

流域治理挂图作战的深圳模式 茅洲河流域治理成效初显

原标题:代表委员面对面丨这么多“兄弟”治不好一条河,是责任界定不清还是利益分配不均?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查看更多>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流域水环境管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