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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7-03-28 10: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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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近日,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为详细内容: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土壤函[2017]367号

关于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聂志强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中国造纸协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生态司、环监局、督察办、应急中心意见)

2.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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