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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7-03-29 10: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健康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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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近日环保部发布了《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污染地块、特定区域(流域、行业)甚至政府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除了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未来或还要进行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办法》称,对于公众对环境污染影响健康问题反复投诉,并经专家委员会研究确有调查必要的等情形,环保与卫生计生部门可共同开展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调查。据环保部介绍,《办法》已经原则通过该部部长专题会审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对被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办法》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组织和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污染地块土壤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以下为详细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与健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如无意见,也请及时函告。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陈子易 宛悦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009室

邮政编码:100034

电话:(010)66556230

传真:(010)6655622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统计局办公室

气象局办公室

中医药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发展中心

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规划院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人事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生态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环监局、国际司、宣教司、应急中心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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